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时尚的代步工具,深受广大市民朋友的喜爱与追捧,然而,大家在租借共享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是否配备了安全头盔、是否有车牌。
共享电动车
小编从交警处了解到租借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将处以20至50元的罚款。
丽水市综合执法局岩泉执法队副队长陈恺介绍道:“从8月份开始我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共享单车整治行动,将集中整治未配备头盔、未注册上牌的电动车。”
记者在丽水市区宇雷路万地广场路段的整治现场看到,投放量最大的哈罗、青桔共享电动车只有部分配备了头盔,但都未注册上牌电动车牌照,执法队员抄录车辆信息后依法对车辆进行查扣。
据了解,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电动车出行必须上牌、并配戴头盔、现在很多共享电动车单车,它们既没有上牌又没有配套头盔,对市民出行会造成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市区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约有3万辆。乱停放、乱投放、乱丢弃,共享电动车不上牌、不带头盔和部分单车破损比较严重这些情况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
为了自己的安全有保障,大家在租借共享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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