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网友爆料,南部县人民医院拖欠工程款数万元。
网友陈述:4月2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发布了相关公告。5月1日劳动节收假之后正式开工,5月底工程验收合格。
网友陈述:总拖欠工程款63200元,合同上面明确标注第一次支付在合同签订后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第二次支付时间(合同总额10%)在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成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如今8月份,距离验收合格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合同中在违约责任中明确提出: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以外,应向乙方赔偿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网友陈述工程早就在5月底已经验收合格,按道理来说在6月底就应该付款,可直到现在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设备及工人工资全是我们自己垫付。而相关票据也在医院押着,票据管理人员也迟迟不将票据交于医院财务部,导致我们迟迟收不到账,每次询问,对方也只是推脱表示在忙。
针对网友所述情况,我们与南部县人民医院采购科雍良X(1588263XXXX)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忙,暂未有时间处理此事。
对方并未明确给出答复对方多久签字,多久可以付款,只是一味指责对方不厚道,并表示以后不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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