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面,室友之间借用日用品是常有的事,但是没有经过室友同意擅自占有就是偷盗行为。
近日,杭州钱塘新区闻潮派出所抓到一名小偷,一个月内作案10余次,盗窃宿舍室友物品共计22件,涉案物品不贵重但是种类多,日用品、化妆品、电子产品……应有尽有。
在某工厂打工的程某,从7月初开始,发现自己放在宿舍里的东西经常莫名其妙的“失踪”,有化妆品、有耳机、有衣服,这些东西并不值钱,她以为是自己落在别处,并没有在意。
7月27日中午,程某发现自己每天都在使用的沐浴露不见了,便询问室友是否借用了,室友都说没用过。
程某十分疑惑,晚上,程某打算好好找找自己的沐浴露,结果在室友卢某的床底下找到了自己的沐浴露,不仅如此,还发现了自己“失踪”了一个月的化妆品、耳机、衣服,这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不是被自己搞丢的,而是被卢某偷走了。
程某找到自己“失踪”的物品后,立马打电话报警,民警出警至现场,找到了正在上班的卢某。
听到消息的室友们赶来寝室,在卢某的床底、床垫、柜子里也发现了自己前段时间“失踪”的东西,“原来大家都有东西少啊!”
防晒霜、护手霜、洗面奶、面膜、止痛膏甚至还有短袖,总共有22件物品,这些东西都不贵重,所以不见了,也没有人报警。
经审查,卢某对自己的盗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卢某交代,在7月初的时候,看到室友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很好看,就把这件衣服占为己有,藏在了自己床垫下面。“后来室友发现衣服不见了,问我们有没有看到,大家都说没看到,我也就说没看到,后来室友就没有继续深查下去了。”
“尝到甜头之后,我就继续偷拿室友的东西藏起来,有衣服、有化妆品,我每次都只拿一两样东西,很小的东西,有十多次吧,直到今天被发现了,但是我就偷了我们寝室了,别的寝室的我没有偷。”卢某说。
经过走访,民警确实没有发现其他寝室有物品丢失。
卢某盗窃的东西虽不贵重,但她因涉嫌多次盗窃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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