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诚小刚、执行监督庭庭长董大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诚小刚,男,蒙古族,1970年8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学本科学历, 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1990年10月至1995年1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科员;
1995年1月至1998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书记员;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副科级);
2002年7月至2008年9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正科级);
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正科级);
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庭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
2017年12月至2020年3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
2020年3月至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
董大铭,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年10月至1993年10月,部队服役;
1993年10月至2000年6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2000年6月至2007年4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副科级);
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级);
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正科级);
2020年3月至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庭庭长(正科级)。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监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崔元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指定,目前正在接受兴安盟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崔元庆,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于额尔古纳市,山东寿光人,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月参加工作。 1988年1月至199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苏沁乡司法助理兼团委书记; 1994年9月至199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8年9月至200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2004年10月至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08年3月至201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正科级); 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处级); 2013年4月至201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原反贪局局长; 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监委委员提名人选; 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监委委员;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监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2020年1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监委委员、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正在接受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徐辉,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内蒙古库伦旗人,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3年9月,库伦旗燃料公司工作;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库伦旗财政局总预算会计;
1985年7月至1999年1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工作,历任预算股股长、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兼);
1999年1月至2003年3月,霍林郭勒市审计局局长;
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局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霍林郭勒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霍林郭勒市政府副调研员,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8月至2006年9月,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2009年3月至2013年2月,霍林郭勒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13年3月至2019年5月,通辽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5月至今,通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双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阿拉善盟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杨双玫(曾用名杨双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1月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人,大学本科,1995年5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5月至199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科员); 1995年6月至1998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 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科员); 2002年12月至201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科员);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提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副科); 2015年1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2019年3月12日,任法官助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