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
根据《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保证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简章。
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①7月9日-15日,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
②7月10日-11日,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2.第二阶段报名。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到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学生小学毕业证;④符合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辖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毕业证书;⑤父母在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辖区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7月18日-20日,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20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阶段录取
7月21日-22日,对返回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如学额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24日-25日,到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
(四)录取说明
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市区户籍学生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确认办法
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范围:东到二环西路,苏堤北路、煤建路、纺织东路、湖中路,南到明珠路、湖中路、珠山西路,西到三环西路、泉山区区界,北到矿山路、徐萧公路。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且属于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范围的,可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监护人户籍落户房产属于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范围的,可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房产属于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范围的,可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安置地房产属于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范围的,可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户籍或所购房产在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辖区的,可到第三十一中学报名,但必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如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在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可凭房产证确定入学。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在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的,凭其房产证确定入学。此类情况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②学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③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须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如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属于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施教区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
(三)其他特殊情况
1.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3.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因学额限制无法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020年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徐州市百川学校
一、制订依据
为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 办学信息
学校名称:徐州市百川学校
校址:淮海西路418—1号
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基本情况
徐州市百川学校(初中部)位于淮海西路418—1号,地处淮西客运汽车站东隔壁、毗邻地铁1号线韩山站北出入口,占地面积6520多平米,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校园环境优美,硬件设施先进,有坚强的管理团队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办学理念前卫、特色鲜明。学校始建于2017年,现有三个年级、14个教学班、学生500余人;教职工57人。
学校以“办人民点赞的教育,做学子爱戴的教师”为宗旨,实行小班化育人,奖励机制丰富,师生佳绩连连,走精品发展之路,多年来教育教学质量一流,稳居全市热点名校前列。学生在教师的真情关爱和精心呵护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品格优秀,学业有成,人人洋溢着青春气息,个个都是阳光少年!
四、2020年招生范围、计划
招生范围:面向主城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招收2020届优秀小学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210人
五、招生报名
(一)招生标准招收品德端正、尊师重教、身心健康、自律自强、学业成绩优异的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2020年的小升初全部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名未被录取的,进行第二次报名。具体如下:
1、市区小学毕业生
第一阶段报名,7月9日-15日在就读小学的指导下,完成毕业生信息采集、线上填报志愿、线下确认。线上报名时,家长必须认真、完整填报,并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平台将对接大数据进行核验,凡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且我校有空余学额,进行第二阶段报名我校的学生,需7月21日-22日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院内)现场报名。7月23日,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2、非市区小学毕业生
第一阶段报名,7月10日-11日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及确认。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且我校有空余学额,进行第二阶段报名我校的学生,需7月21日-22日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院内)现场报名。7月23日,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凡到学校现场报名的和通过平台接到学校通知要求现场审核的,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下审核。建议所有家长都提前准备好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不返还。
(三)报名材料
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小学毕业证;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父母经商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小学毕业证等在市区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六、招生方式
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2、在招生工作上,我校不与校外办学机构有任何形式的合作。
七、录取原则与办法
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八、分班原则与办法
录取后均衡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或快慢班。
九、收费标准
学费每学期12000元 /人,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十、招生组织与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程序招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规范招生承诺
我校将严格贯彻落实《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规范招生承诺,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处:徐州市百川学校传达室
徐州市东苑中学
一、制订依据
为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按照贯彻《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徐州市2020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特制订我校招生简章。
二、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
1.学校名称:徐州市东苑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2.办学层次:初中
3.办学地点:徐州市德政路1号
4.办学性质:市直属公办
三、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33亩,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42个班级,学生近2300人。教职工151人,其中专任教师145人。学校在发掘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爱与责任同行”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花苑”、“家苑”、 “乐苑”、“学苑”、“艺苑”的“五苑文化”:打造环境优美宜人的“花苑”;突出人文素养,提升文化品位,成为师生向往归属的“家苑”;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 “乐苑”;课堂成为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爱心意识,突出小组合作学习的“学苑”;学校成为课程与社团活动丰富多彩的“艺苑”。学校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努力做“有温度、有高度、上水平、负责任”的教育,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
(一)区位优势明显,硬件设施先进
徐州市东苑中学位于徐州市云龙区东苑社区德政路1号,是徐州市东区唯一一所市直属公办初中;师生拥有独立的图书馆、阅览室,拥有信息、音乐、美术、健身、录播、未来教室等专用功能教室;所有教室均配备两机一幕,建有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监控系统,设备精良,环境优雅。
(二)教学成绩显著,师资力量雄厚
自建校以来,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培养了大量优秀学子,初三毕业生考上四星级高中的人数不断增多,教育教学水平、办学质量显著提高,赢得东区市民的普遍赞誉,成为东区的热点初中。学校拥有一大批爱生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结构合理,年轻有为,师资力量雄厚。江苏省特级教师1人,市学科带头人、市名优教师7人。15人获得省级基本功、评优课等教学竞赛一、二等奖,54人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8人获得徐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校园活动丰富,办学特色显著
多年来,学校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各种社团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又给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特长的平台,让学生在校的生活更充实、更快乐。学校办学特色显著,坚持足球教学特色办学,校男、女足球队多次在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四、2020年招生施教区范围、计划
施教区范围:东到庆丰路,西到东三环路,南到陇海铁路,北到和平路。
招生计划:750人
五、录取原则及步骤
第一阶段:按序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辖区内学生。第二阶段: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学校按序录取辖区内学生。
徐州市崇信学校(中学部)
一、学校简介
徐州市崇信学校位于鼓楼区红星路22号,总用地面积约90亩。学校总建筑面积为35283.94平方米,包含中学部、小学部、行政办公楼、风雨操场及报告厅等建筑,中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1150平方米,小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
在徐州市教育局、鼓楼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鼓楼区教体局精准定位,和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联合办学,本着政策优先、师资优先、生源优先、装备优先的“四优先”原则进行高要求、高起点打造,“崇信”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崇德而又诚信的优秀学子。校园建设围绕“崇信”校名,提炼以“崇信润德 鼎新和畅”为内涵的校训,丰富“笃信而为 诚信而立 自信而行”的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先进、开放的办学理念,定期邀请省内优质教育专家团队来校指导,依托江苏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市内优秀高校资源,聘请6位“徐州市教研室中心组成员”为顾问,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青少年。
二、招生范围
根据近年人口增长和分布情况,划定徐州市崇信学校中学部施教区范围:南至奔腾大道,东至京沪铁路,北至北三环(及三环路以北台子、陈庄等社区)、西至徐运新河。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300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线上及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
①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9日-15日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
②市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7月10日-11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
①选择民办初中的,到市教育局老城区办公点(原九中),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
②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3、报名材料:
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学生小学毕业证;
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④学生小学毕业证书;
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4、材料审核方法: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核。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7月18日-20日,崇信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
7月20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阶段录取
7月21日-22日,对返回崇信学校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如学额已满,由鼓楼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24日-25日,到鼓楼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
(四)录取说明
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五)分班原则:均衡分班。
五、学校地址
徐州市红星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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