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在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水平的基础上,把握发行节奏,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 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人民币45亿元);
2、 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 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权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5、 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备案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可以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 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
7、 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8、 担保安排: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为信用方式;
9、 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全权负债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接受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6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 年6月1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7月3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7月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7月1日、2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7月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新增担保;(2)公司为杭州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秦茂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33亿元及3亿元的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2、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3、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1) 杭州滨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城时代广场1幢1203室-1
成立日期:2020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40%的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9%的股权,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21%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2) 杭州滨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翠锦路65号108室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3) 杭州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鲁公桥社区126号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33%的股权,杭州旭辉置业有限公司及海宁融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其33%及34%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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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苏州滨望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718号城东迎宾商城2号9楼9A03室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王赞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及苏州拿地宝商贸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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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杭州秦茂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718号城东迎宾商城2号9楼9A03室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关翀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30%的股权,杭州金汇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的股权,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60%的股权。
经营范围:在富政储出[2019]17号地块进行普通住宅及商业商务用地的开发和经营;住房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6) 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13楼1352室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卢坚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5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20%的股权,时代大地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建筑装潢及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酒店管理,会务服务;批发、零售: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董事会授权方式对新增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保证项目良好运作。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21,30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在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水平的基础上,把握发行节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多次发行。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 注册总额: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人民币30亿元),最终的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 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分期发行;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责任人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对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议案有效期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新增担保;(2)公司为杭州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秦茂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33亿元及3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2020-059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苏州滨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0-060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为顺利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在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水平的基础上,把握发行节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多次发行。
详情请见公司2020-061号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5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负债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在保持合理的有息负债水平的基础上,把握发行节奏,在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详情请见公司2020-062号公告《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20-063号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一06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子公司苏州滨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滨原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5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苏州滨原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苏州滨原公司提供担保,合作项目、预计担保额度等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滨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3月21日
3、住所:苏州市高新区马墩路18号1幢203室
4、法定代表人:宋斌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股东情况: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及苏州东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8、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9、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2.5亿元
3、保证期间: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苏州滨原公司系为项目开发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按相应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南方传媒置业和苏州滨原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苏州滨原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21,30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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