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辉南杀人死者中有凶手妻子!
案件背景
2012年3月26日下午,吉林警方接到报警称通化市辉南县抚民镇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警方接案后赶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案件造成8人遇害,其中包括2位老人、2名妇女和4名儿童,年龄最小的仅有13个月大。
警方通过调查走访认定蒋春具有重大嫌疑,此案件是一件因私人恩怨而引起的恶性杀人案件。经了解受害的2名妇女中有1位是他的妻子,且案发后蒋春不知所踪。
案件侦查
2012年3月26日,吉林省警方于案发后上报此案,经判断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春有可能潜入内蒙古通辽地区。通辽市警方接此通报后要求各旗县地区立即组织部署查缉工作,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部署警力进行查控,同时,协查通报还配发了蒋春的照片并公布了悬赏通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3月28日上午,科左后旗警方接到了关于立即启动应急堵卡机制的指示,随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应急堵卡机制,设置多个卡点盘查过往可疑车辆和人员。同时全面发动群众,在市场、商店、社区、村部等显要处张贴嫌疑人大幅照片,对犯罪嫌疑人蒋春布下了天罗地网。
3月31日晚,科左后旗金宝屯镇达因嘎查南坨子的一位放羊村民发现在沙坨子内有一名男子,经联系村长询问发现该可疑男子像犯罪嫌疑人蒋春并向内蒙古警方提供线索。
内蒙古警方收到线索后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并将此信息通报给吉林警方,双方警力形成围堵之势,于2012年4月1日,在内蒙古警方和人民群众的相互配合下在通辽市科左后旗金宝屯镇将犯罪嫌疑人蒋春抓获。经审讯,蒋春对其犯罪行为如实供述。
案件缘由
据犯罪嫌疑人蒋春供述:他是吉林省辉南县扶民镇北关村的农民,与妻子高翠花有3个孩子,但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由于他怀疑3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打工的妻子高翠花约回。
2012年3月26日,蒋春与他的妻子高翠花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失去理智持刀将高翠花杀害。作案后,由于受害人蓝天然曾告发自己偷盗他家红参而被拘留,所以蒋春对此怀恨在心,所以来到南关村蓝天然家,将蓝天然、蓝天然的父母和4个孩子残忍杀害。
之后,蒋春想到将高翠花介绍给自己的媒人刘莉,他认为刘莉故意隐瞒了高翠花的缺点,还怀疑自己和妻子的矛盾也是媒人刘莉挑唆而导致,于是他来到北关村八社杀死了刘莉。蒋春又窜至同在北关村八社居住的张俊家,因怀疑张俊平时经常挑拨他和妻子高翠花的关系,来到张俊家将张俊的妻子和年仅13个月大的孩子残忍杀害后潜逃。
2012年4月1日,警方在通辽市科左后旗金宝屯镇将犯罪嫌疑人蒋春抓获,并于当天下午被吉林警方押解回吉林省进一步审理。
写在最后
在此案中,蒋春由于怀疑和猜忌,因冲动酿成一系列惨案,甚至于案后逃之夭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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