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五院四系”相信法学专业的同学一定不会陌生。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成立了一批法学重点院系,具体来说应该是“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法律系”。“五院四系”就是这九所院系的简称。
所谓“五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所谓“四系”,即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经历了这么多年,曾经辉煌的”五院四系”现如今都成啥样了呢?
北京政法学院,于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所高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而成。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现在中国政法大学,号称“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
西南政法学院,于1953年在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的基础上成立,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在《2018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和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并列全国前四强,被评为8星级专业。
西北政法学院,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1958年与西北大学法律系组建西安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为“B+”。
中南政法学院,学校前身是1948年创建的中共中央中原局,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2000年2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五院”发展到如今,仍坚守在政法阵地,不断为社会输出法律人才,而“四系”也不断发展壮大,现如今均已发展成为法学院,师资力量和招生人数成倍增长。北京大学法律系发展成为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发展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系发展成为武汉大学法学院(1986)、吉林大学法律系发展成为吉林大学法学院(1988年)。
长期以来”五院四系”九所院校的法学专业是法学界所有人心目中崇高的学术殿堂,许多学子以能考进这九所大学为荣耀。但是近几年,随着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法学新势力院校的异军突起,传统的“五院四系”的格局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学这块大蛋糕也将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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