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学位
除了买房,还可以通过租房获得积分
每一年,家长最苦恼的就是
用于租房积分的租赁凭证办理
好消息来啦!
以前办不了租赁凭证的房屋类型
现在也能办了!
“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日前,宝安区住建局印发了《关于依法有条件开展房屋租赁备案服务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相关房屋”应当纳入行政管理服务范围,使得对其依法有条件开展房屋租赁备案服务。
哪些房屋类型可以申请
哪些不可以?
一起来了解下具体情况
这些房屋也可以申请了
1、未取得房屋权利登记证明,但是属于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尚未被各级执法部门认定为“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的房屋。
2、用于工商业用途(含与工商业生产经营配套的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的房屋,属于在2009年6月2日后所建,但尚未被各级执法部门认定为“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且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建筑。
3、已取得权利登记证明,但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结构(非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且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允许临时使用的房屋。
简单来说
以上这些“临时出租”房屋
以后也能申请租赁备案、办理租赁凭证了
但在备案之前,还要先办好
《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临时使用人证明办理指引
申请地点:
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可以应当事人申请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开具《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申请材料:
1、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证明》。
2、暂未取得房屋权利证明和《临时使用备案证明》的,可以提交如下有效材料之一,证明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
(1)各级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主管部门出具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收件回执》;
(2)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
审查:
其是否“曾经在我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过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由租赁主管部门在受理当事人租赁服务申请后核查。
《宝安区房屋临时使用(出租)人证明》样式
有了这个证明
就能去办理租赁凭证啦
另外,《通知》还规定了
以下这些房屋,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
这些房屋不能申请
1、被认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房屋,即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采用《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标准》排查为C3类的房屋;
2、存在重大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房屋;
3、属于《关于加强工业生产用房租赁监管的若干措施》中明确不予提供租赁备案服务情形的工业生产用房;
4、存在其他不得出租情形的房屋。
温馨提醒:
全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结论为C1、C2类的房屋,需按规定进行整改,并经安全鉴定或排查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才能申请租赁备案。
快看看你的房子符不符合要求
赶紧办起来吧!
编辑 / 菜菜
素材 / 宝安区住建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