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必须依法清除。
6月1日,安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安岳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敏、吴某均、黎某毅等1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3月,被告人张某敏刑满释放后,通过招揽吴某均、黎某毅、吴某奇、林某胜、佐某、冯某斌等社会闲散人员和刑释人员扩大其实力。
自该组织成立以来,多次实施——
聚众斗殴
非法持有枪支
妨害公务
非法采矿
开设赌场
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
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资阳市雁江区形成重大社会影响。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安岳法院依法为4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该案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刑庭:吴非
编辑:张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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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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