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了解到,为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关于将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工作的要求,方便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自2020年5月29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多证合一”工作。
据介绍,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自动为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过短信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收到短信通知后,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南京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柜面补充有关信息。信息补充完整后,企业在缴存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柜面申领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使用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即可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仲敏
编辑 张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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