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了一条热搜。
说的是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修改《刑法》,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信赖关系中的性同意年龄提至18周岁。
对男女年龄相差不超5岁的恋爱对象,性同意年龄仍保持14周岁;其他一般情况,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
总而言之,这条提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减少未成年受到伤害的可能。
然而就在这条议案刚出来不久,网友们还在为此热议之时,在网上就爆出了一则令人恐惧的新闻。
一名10岁男孩,在一间书店中诱导一名5岁女孩舔自己的下体,强行脱掉女孩的内裤。
光是这么一段文字,就足以令人感到深深地“恐惧”,甚至让人怀疑其真实性。
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怎么可能会对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呢?
但在真正了解完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后,我忽然就明白了《十宗罪》中的那句话:
一个儿童跪在街头,陈述的是全人类的罪恶!
事情发在上海某书店儿童读书区的一个角落。
它和许多普通书店一样,总有一个角落堆砌着如小山一般的书山。
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这种角落,它有一种特别舒服的感觉,如同诗言道的“黄金屋”。
那名5岁的小女孩也许如我一般着想,选择了这个角落翱翔书海。
可就在小女孩正看得入神时,一个声音将她唤回了现实世界。
循声望去,那是一个比她大很多的小哥哥。
本应来说,小孩子是特别容易聊在一起的,但面对这个小哥哥,小女孩却一点都不想跟他说话。
因为,那个小哥哥竟然叫她一起去男厕所。
这让小女孩有点不知所措,因此,她选择了无视。
但没想到的是,小哥哥见她没有回应以后,竟直接对她动起了手脚。
掀起了她的裙子,脱掉了她的内裤,抚摸了她的下体……
后来,那名小男孩进而诱骗这名小女孩去抚摸他的下体,甚至去舔他的下体。
小女孩对这些事是懵懂的,但潜意识却知道这是不对的,是错误的。
因此,小女孩回去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自己的妈妈。
她妈妈知道后立马就回去找到了小男孩家长理论,而结果却是令人大跌眼镜。
一开始,小男孩家长是死不承认,在看到监控视频录下的真相以后,转而大言不惭地说:
“女孩她是自愿的。”
“我的孩子才五岁,你冤枉她是自愿的!”
面对男孩家长“不要脸”的言语,女孩妈妈只能如此愤怒的呼喊道。
为什么说“只能”呢?
因为,当女孩拿着录像去报警时,男孩家长一点也不配合警方办案,既不接电话也不去警察局做笔录。
当女孩妈妈准备起诉时,律师也十分遗憾地告诉她:
“小男孩才10岁,所以即使官司赢了,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一句道歉就完了。”
02
古人有云:“君子论迹不论心。”
女孩是否自愿,男孩是否故意,他们心里的真实想法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从男孩在动手之前特意观察四周的小动作,再到后面一系列掀裙子、脱内裤等行为,都能够得出结论小男孩的行为就是错的。
而男孩家长那张死不认错的嘴脸,自然而然得到了网友们的声讨与热议。
有人说:
男孩的家长在培养犯罪分子,看家长的态度丝毫不觉得自家孩子有错,公共场合,而且是书店,公然猥亵幼童。
也有人说:
十四岁的星星是自愿的,5岁的小女孩也是自愿的,那看来之前那刚生下来几个月的女婴也是自愿的吧,女性都是自愿被强奸的。
还有人说:
你们以为这种事情是现在才有的吗?
一直都有的,只是以前信息不发达,没有人会说出来。
现在大家都重视性教育了。男方家长普遍都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没做错什么,不用教育,觉得男孩子这样是有本事的表现。
现在是这个时代容不下这种事情发生,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家里有儿子的还是好好教育一下吧。
是的,这种事情并不是现在才有的。
之前,鲍某明性侵案曝光后,有个女生在微博上就勇敢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我曾经也被亲戚家的表哥性侵过。”
就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在一瞬间就获收到了上千条的私信,这些私信的内容除了网友们的同情,更多的则是关于网友们自己的故事。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就受到了第一次侵害。”
“在我初中的时候被他摸过胸,被劝说用手帮他。”
“在我五六年级的时候,班上的男孩子们已经会动手动脚了,摸脸,摸胸,不让走。”
不难看出,这些私信中的故事都发生在他们尚且年幼无知的时候。
这让我不由地想起以前人们常说的一句话:
“小孩子懂什么?”
说实话,小孩子懂的东西是远比大人想象的多得多。
回想起自己小学时代的记忆,在这里也多少能够捕捉到类似的事。
小学五年级时,有位男生特别喜欢扯女生颈后的胸带;小学六年级时,有一群男生就开始讨论“性”;初一时,有位男生和女生玩的时候会突然将女生裤子扯下来……
除了我个人记忆以外,那些被公众所知的案件,也从侧面告诉我们——
小孩子远比我们以为的要复杂,要早熟得多。
青岛大连11岁女孩被杀案,郎溪10岁女童被杀案……
03
记得以前曾看过一部关于儿童性侵受害者的采访片。
受访者无一例外都曾在幼年时遭受过侵犯,而在遭受侵犯以后,他们都做了一件相同的事情——
不告诉任何人。
至于原因,他们说:
虽然我们可能对性之类不了解,不熟悉,可是通过家长他们的一些反应,会让我们觉得那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然后,我觉得我参与到了里面,我觉得自己是做了不好的事情。
而类似的观点在台湾作家林奕含的书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也有写到过。
在她被李国华诱奸持续发生关系后,她找到了母亲探索性的聊起了这个话题。
思琪在家一面整理行李,一面用一种天真的口吻对妈妈说:
“听说学校有个同学和老师在一起。”
“谁?”
“不认识。”
“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
思琪不说话了,她一瞬间决定,从此一辈子不说话了。
可以说,在各种儿童性侵案悲剧的背后,都有一个重要原因——家长“性教育”的缺失。
曾经,有一本编得很好的性教育的教材,因为家长的举报而被无奈停用。
举报的理由是:
“这么露骨的东西怎么能给孩子看呢?接受不了!”
但真的有那么露骨吗?真的让人无法接受吗?
并非如此。
与其说是孩子接受不了,倒不如说是家长们自己接受不了罢了。
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纯洁无瑕,可你又怎么能够保证别人不会利用你孩子的纯洁呢?
所以,有一句话说得就特别好:
唯一能够阻止持枪坏人犯罪的方法就是给所有好人都配上枪。
04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过实验,实验内容是测试小孩子们对“性”的认知程度。
实验的结果是令人担忧的。
绝大部分孩子都分不清自己的性别,绝大部分孩子都会在别人的“哄骗”之下脱掉自己的衣服。
甚至,有的孩子还会主动帮自己的妹妹一起脱掉。
而主持人哄骗的手法不过是,给你一颗糖,让你看火箭等等的一些空话。
这不是令人恐惧的,更令人恐惧的是,面对这样的结果,有一位家长甚至不觉得有什么,他振振有词地说:
“她只是脱了一件外套而已。”
对呀,在实验中主持人让孩子们脱掉的只是一件外套。
那么在现实中,坏人们也只会单纯地让他们脱掉一件外套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我希望各位家长知道: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道防线,性教育本身不羞耻,受伤害的孩子不羞耻。
最羞耻的是让孩子一生在痛苦的被性侵的伤害里活着,无处可诉。
更希望大家要明白:
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可不会嫌你的孩子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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