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查处整治行动不是一天两天了
蜀黍也总是不断地劝导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
心存侥幸
“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
“我走小路,交警应该不知道这里!”
“喝得不多,家也不远,没事的!”
既然你这么皮
那蜀黍就不客气了
部分驾驶员已“荣登”曝光台!
车牌: 桂R8GL78
违法人:张家坤
违法时间:2020年5月8日22时54分
违法地点: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车牌: 桂R958R5
违法人:杨裕奇
违法时间:2020年5月8日21时00分
违法地点: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7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车牌: 桂RS9755
违法人:陆显望
违法时间:2020年5月8日22时29分
违法地点: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7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车牌: 桂RT6171
违法人:谭永勇
违法时间:2020年5月8日22时54分
违法地点:贵港市中山路/桂林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车牌:桂K530A3
违法人:谭延新
违法时间:2020年4月23日13时58分
违法地点:G241国道3231公里500米处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
车牌:无号牌
违法人:卢广炎
违法时间:2020年4月23日13时55分
违法地点:G241国道3232公里处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无牌驾驶罚款200元。
车牌:桂K5A965
违法人:杨以清
违法时间:2020年4月23日14时28分
违法地点:G241国道3231公里500米处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记12分。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整治酒驾已成为常态化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忌酒后开车,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图文:四大队、平南大队
采编:甘 霖、彭军秋
责编:莫清清
审核:滕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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