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曲沃农商银行权益,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20年曲沃农商银行深入开展不良贷款清降活动,依法对部分逾期贷款清收公告如下:
提倡诚信 严惩失信
1:许伟伟
许伟伟
曲沃县杨谈乡杨谈村
142622198606******
于2017年1月24日在营业部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2.23万元,贷款于2020年1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王羊娃
王羊娃
曲沃县北董乡北下郇村
142621196208*******
于2018年8月3日在城关支行借款7万元,积欠利息1.63万元,贷款于2019年08月0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3:朱美玲
朱美玲
曲沃县食品公司南巷
142621196209*******
于2018年11月24日在城关支行借款9.85万元,积欠利息0.86万元,贷款于2019年11月23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4:张伟
张伟
曲沃县杨谈乡杨家庄村
142621198912*******
于2018年3月21日在杨谈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1.06万元,贷款于2021年3月2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5:王超
王超
曲沃县杨谈乡杨谈村
142621199001*******
于2017年1月19日在杨谈支行借款9万元,积欠利息1.05万元,贷款于2020年1月18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日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6:李景武
李景武
曲沃县杨谈乡杨谈村
141021197907*******
于2017年11月27日在杨谈支行借款8万元,积欠利息1.3万元,贷款于2019年11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日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7:刘许民
刘许民
曲沃县史村镇西吉必村
142621197401*******
于2019年3月30日在西常支行借款165万元,积欠利息13.92万元,贷款于2020年03月2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8:解素安
解素安
曲沃县史村镇王村
142621196306*******
于2019年4月11日在西常支行借款8.5万元,积欠利息0.52万元,贷款于2020年04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9:王小巨
王小巨
曲沃县史村镇吉许村
142621197011*******
于2018年9月11日在西常支行借款9.85万元,积欠利息1.87万元,贷款于2019年09月1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0:侯刘旭
侯刘旭
曲沃县北董乡景明村
142621199007*******
于2018年7月24日在西常支行借款9.8万元,积欠利息2.32万元,贷款于2019年07月23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1:李璐
李璐
曲沃县史村镇河上村
142621199208*******
于2018年8月24日在西常支行借款3万元,积欠利息0.53万元,贷款于2019年08月23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日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2:万文明
万文明
曲沃县史村镇东海村
142621197212*******
于2018年7月31日在西常支行借款43万元,至今贷款余额42.68万元,积欠利息11.06万元,贷款于2019年07月30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日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3:解立利
解立利
曲沃县北董乡薛庄村
1426211963082******
于2016年9月23日在下裴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2.24万元,贷款于2019年9月21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4:苗龙龙
苗龙龙
曲沃县北董乡任庄村
1426211989091******
于2018年2月27日在下裴支行借款6万元,积欠利息1.25万元,贷款于2020年2月26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5:王西生
王西生
曲沃县北董乡安古村
142621196402******
于2018年8月23日在下裴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1.25万元,贷款于2019年8月22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6:成旭瑛
成旭瑛
曲沃县乐昌镇苏村
142601198705******
于2018年9月30日在下裴支行借款9万元,积欠利息0.55万元,贷款于2020年9月2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7:宋新民
宋新民
曲沃县乐昌镇安吉村
142621198005******
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下裴支行借款10万元,积欠利息1.15万元,贷款于2019年10月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8:侯富喜
侯富喜
曲沃县北董乡景明村
142621196003******
于2018年11月30日在下裴支行借款7.99万元,积欠利息0.68万元,贷款于2019年11月29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19:陈康
陈康
曲沃县乐昌镇东关村
142621198807******
于2019年1月28日在下裴支行借款29万元,积欠利息1.15万元,贷款于2020年1月2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20:张永军
张永军
曲沃县北董乡营里村
142621197110******
于2019年1月28日在下裴支行借款70.9万元,积欠利息6.85万元,贷款于2020年1月27日到期,请借款人自催收公告30日内到本贷款机构确认并归还贷款所欠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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