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某公司两名员工拒绝加班被公司起诉最后判罚1.8万元一案引起网友热议。
事情起因是两名检验员合同要到期但公司未续签,因此两人拒绝加班导致公司延迟交货造成12万元的损失。一审判决两人向公司赔偿1.8万元,但公司不接受这样的结果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12万,于是继续上诉。二审被驳回,检方认为延迟交货是公司经营风险,损失由公司承担与员工无关。
从二审的判决次中不难看出如果两位员工提出上诉,完全可以撤销一审的判决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出乎意料的是两人并未上诉,或许对公司造成损失心里也有愧疚感或许有其他原因让他们打消了上诉的念头。但真实想法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一审中出现一个很关键的词语“紧急情况”,检方认为在紧急情况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但所谓的“紧急”如何定义话语权在谁,并未阐述清楚。所以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公司提出加班都是紧急。
公司一味追究员工责任,不合法也不合理。一方面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员工有权利拒绝加班。另一方面领导在工作调度过程中是否有失偏颇。如果给出调休或者加班工资等补偿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抗拒加班。
员工一味的加班是悲哀更是讽刺,“加班”对上班族来说并不陌生,并且大多都是无偿,有调休、有加班工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时间紧,任务重除了加班来完成别无选择。而长期处于这种工作模式企业会认为员工加班是天经地义,而劳动者也认为加班合情合理。过度加班只会让生活、工作天平倾斜,让你没时间享受生活身心俱疲。高薪者觉得这是劳有所得低薪者会衍生抱怨心理,让公司失去凝聚力。
很多老板会用阿里、华为等来做标杆,这些大企业加班制度早已名声在外。当然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以目前的形势不加班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很难带来质的发展。
就像马云说的年轻人就应该996,虽然引来不少诽议,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表面很风光的人都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炼。加班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整个社会都是以加班为主要导向,拒绝加班最后只有被裁这条路。还有一些更变态的公司要求无偿加班并且用加班来衡量员工的忠诚度。
你是否经历过加班,对此持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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