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息,5月1日-3日共出动67个督查检查组,检查了190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其中,32个项目被叫停整顿,包括中国建筑装饰集团等在内的多家建筑单位被通报。
关于“五一”期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一)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市轨道站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
基本情况
5月1日,我市共出动23个督查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55人,检查了64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从督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到位,确保了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但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宽松软,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存在脱岗现象。
2
问题较多的项目
(一)北涝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塘西河再生水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学林
施工单位: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史光华
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华顺安
督查问题:
1.项目经理、安全员均不在现场履责;
2.施工现场部分工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3.工人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
4.下负一层楼梯无照明设施;
5.内装饰施工移动脚手架走道板未满铺、架体临边防护不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史光华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二)阿奎利亚一期剩余地块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爱松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文生
监理单位: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玲
督查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责,现场安全员人数不足;
2.现场抽查一名电焊工徐某,项目部无法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人员和3名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3名楼层内工人以及搅拌车司机(在车外工地内)未佩戴安全帽
4.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裸露土覆盖不严密;
5.19#楼塔吊定位有误,严禁顶升,应做好方案,尽快移位;
6.19#楼4楼浇筑混凝土作业时,监理未旁站监督,未留试块,未测量塌落度(现场无塌落度衡器);
7.18#楼后浇带部位材料堆放较多。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王玲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湖山别院D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斌
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魏魏
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李敦虎
督查问题:
1.施工单位未落实领导带班;项目经理黄魏魏、安全员周小峰未在岗履责;
2.施工用电不规范,现场拉乱、乱接、乱挂现象严重;
3.多处吊篮无人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地,人员从窗洞半空翻越上下;
4.施工现场多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5.外架拆除过程中未按要求拉设警戒线,且无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
6.文明施工极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裸露土体未及时覆盖,场内积水严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黄魏魏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四)新交通大厦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赵瑞明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岳伟良
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陈健
督查问题:
1.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
2.安全员施工期间不在岗;
3.裙房北立面一台吊篮内三人同时作业;
4.裙房西北角两台吊篮悬空停放。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岳伟良、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陈健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旭恒花园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和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靳纪宏
施工单位:安徽中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陆茂林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监:闫传亮
1.现场多名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2.G11#楼工人高处向下随意抛下钢管等物料;
3.G12#楼部分悬挑架未封堵,10层以上楼梯临边防护未设置;
4.G12#楼部分临边洞口未封闭,物料平台边侧未封闭;
5.G12#楼作业面立面防护未设置,混凝土布料机位置底部支架未加固,模板存在变形现象。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六)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正线轨道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盼
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俊明
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杜景明
督查问题: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
2.呈坎路站铺轨现场烟尘较多,不符合职业卫生健康条件。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杜景明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裕兴家园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卫浩
施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涂德辉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公司
项目总监:褚庆波
督查问题: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
2.吊篮作业未按规范施工;
3.门楼架体未按规范搭设,底层立杆悬空,无剪刀撑且未悬挂密目网;
4.一级配电房未做日常巡查记录,且未配高压隔离棒。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公司及项目总监褚庆波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和芳园项目
建设单位:蜀山区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叶先雷
施工单位:山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佳佳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邱成新
督查问题:
1.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2.部分工人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安全帽;
3.现场临时用电混乱,不满足一机一闸要求。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九)海光电器2#车间
建设单位:合肥海光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光海
施工单位:安徽四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魏文胜
监理单位:无
督查问题: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在岗;
2.现场工人未正确安全帽佩戴;
3.现场消防器材缺失;
4.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5.外脚手架可坠落半径内无围护且堆放材料;悬挑锚固不符合要求、无硬质防护、与落地脚手架相连
6.电梯井口、施工作业面、楼梯、建筑临边防护不到位
7.总配电房不符合要求、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配电箱不符合要求
8.塔吊悬挑料台搭设不符合要求
9.冲洗台不起作用。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四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经理魏文胜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巢湖西路停车场二期
建设单位: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翔
施工单位:安徽谦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丁尊杰
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夏晓燕
督查问题: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均未按要求在岗履职;
2.现场拆卸物料机人员未按要求配备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谦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丁尊杰、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夏晓燕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一)庐江县城关小学惠民校区项目
建设单位: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吴捷
施工单位: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谢继廷
监理单位:合肥丰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刘岩
督查问题:
1.未按要求报送值班值守表;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履职;
3.4#楼安全平网擅自拆除,底部防坠半径未设置防护围挡;
4.操场看台楼梯防护未设置,东侧围挡私开通道;
5.现场回填土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未覆盖。
6.班组长带头不佩戴安全帽,工人佩戴安全帽均未系帽带。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谢继廷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二)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5#、6#、10#货运总站
建设单位: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郁吾法
施工单位: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余钦
监理单位:安徽梓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刘宇
督查问题: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在岗;
2.疫情防控人员进出现场信息登记不全;
3.5#架体剪刀撑设置不连续,防坠半径未设置,安全平网未设置;
4.扬尘监控设备未通电,设备运行不正常。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余钦、监理单位安徽梓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刘宇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3
督查要求
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020年5月1日
关于“五一”期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二)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市轨道站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
基本情况
5月2日,共出动22个督查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62人,检查了69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从督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到位,确保了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但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宽松软,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存在脱岗现象。
2
问题较多的项目
(一)美丽景湾复建点C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朱超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白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宋丰虎
督查发现问题:
1.现场堆放的预应力钢绞线局部存在电弧烧伤痕迹;
2.围护桩与连接构件中钢筋焊接质量差,弯钩被切断;
3.部分桩基(支护桩)主筋切断,上部冠梁钢筋已绑扎,土模表面成型效果差,部分已绑扎钢筋污染严重;
4.二级配电箱内无系统图,钢筋加工区与办公区无有效隔离,临时用电线局部未作架空或预埋,现场道路存在污染现象。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二)北沙银座商业广场
建设单位:合肥强鼎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汪
周李
施工单位: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治群;
监理单位: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汪世启
督查发现问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名安全员不在岗履责;
2.施工现场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3.未见吊篮移位后联合验收记录,两台吊篮支架缺少前支架,直接放置在女儿墙上;
4.楼层内部分洞口、临边未防护;
5.幕墙用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24m,未组织专家论证;
6.现场临时用电混乱,电缆私拉乱接,使用非标准电箱。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中铁中安建设集团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未治群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给予监理单位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汪世启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中科大综合体育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项目负责人:方春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昌顺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丁明
督查发现问题:
1.体育馆东侧幕墙施工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及操作面无防护栏杆;
2.东侧脚手架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
3.施工用电不规范,存在乱拉乱接现象,局部电源线顺钢架敷设,未用绝缘瓷瓶固定;
4.文明施工差,现场裸露土方未覆盖,材料堆放无序;
5.场地内道路清扫未洒水降尘,灰尘较大。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四)通和·天誉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晨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旭勃
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斌
督查发现问题:
1.施工单位安全员(马金祥、张鹏飞、邓军)不在岗履责;
2.1#、2#、3#楼南侧主干道未硬化处理,现场材料堆放凌乱,安全标识标牌设置过少,三区未进行封闭分隔,现场文明施工较差;
3.现场多数开关箱未固定,无防护措施,并且存在使用民用接线板,现场用电混乱;
4.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不到位,1#、2#、3#楼南侧大面积散土未覆盖处理;
5.1#、2#楼基坑内脚手架搭设,现场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及专业分包合同。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陈旭勃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园
建设单位:合肥国药诺和药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亚
施工单位:安徽恒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维
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超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均不在岗,监理公司现场无管理人员;
2.现场无安全通道,一层外架未封闭;
3.钢筋加工区开关箱与操作平台距离超过规范要求且无法正常行走,电线乱拉乱接;
4.现场无塔吊指挥但塔吊仍在运行;
5.工地未落实防疫要求,无工人测量体温记录,消毒记录不全;
6.现场文明施工较差,围挡未设置公益广告。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恒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程维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给予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王超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六)安徽春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春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梁华俊
施工单位:安徽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文霞
督查发现问题: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2.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
3.施工现场未封闭围挡;
4.无冲洗设施,裸土未覆盖;
5.汽车吊装作业时,吊臂下方半径内无警示警戒措施;
6.高处作业人员(焊工)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坠落半径内无防护,安全带未高挂低用,无动火台账;
7.钢结构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8.地脚螺栓预埋垂直度偏差较大,未处理,钢柱已安装。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
2.对建设单位立案调查;
3.给予安徽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王文霞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3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洗塘新村二期
建设单位: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冯飞
施工单位: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倪文坤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毅安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在岗,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不在岗;
2.6#塔吊基础周边设置集水坑扰动塔吊基础;
3.南侧基坑塌方未及时支护,基坑积水;
4.3#楼模板支撑纵横向扫地杆未设置,后浇带部位未单独设置支撑系统;
5.现场深基坑多处位置侧壁土方存在坍塌现象;
6.北侧钢筋加工区设置在塔吊后配重旋转区域范围内;
7.现场未设置循环硬化道路,裸露土方未覆盖。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倪文坤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3标
建设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德武
施工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晓伟
监理单位: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永志
督查问题:
1.庐州大道站部分工人安全帽佩戴不符合规定;
2.庐州大道站钢围檩连接处措施不足;
3.庐州大道站砼泵车一个支腿下未设垫板;
4.庐州大道站东端头临边防护不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九)年产600万台节能型智能生活小家电生产项目1#6#7#8#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骏特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丁洪流
施工单位:安徽省光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运龙
监理单位: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曹继泉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不在岗;
2.施工现场未实现封闭式管理,三区未完全分离;
3.材料堆放混乱,部分材料堆放超过1.5米,土地未硬化;
4.场内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5.现场安全资料滞后,未见2020年度安全资料;
6.现场交叉作业较多,无防护措施,外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滞后,物料提升机安全门未关闭,安全通道个别滞后。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省光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沈运龙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包河经开区互联网产业园2#楼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汪海
施工单位:安徽铭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莎
监理单位:安徽寰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明
督查发现问题:
1.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在岗履责;
2.现场用电混乱,多处使用非标箱,电线私拉乱接,随地拖拉;
3.高处作业的操作架安全防护不到位;
4.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不到位;
5.疫情防控不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铭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张莎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监理单位安徽寰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李明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一)祺雨工贸2号厂房
建设单位:合肥褀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波
施工单位:安徽淮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怿
监理单位: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胡荣明
督查发现问题:
1.施工现场环道不通畅,三区分离不到位;
2.外架连墙件缺少,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3.楼梯、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
4.临时用电拉接较乱,电缆有破损现象;
5.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
6.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未正确佩戴;
7.施工现场防疫管控松懈,口罩发放不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十二)听悦湾XZQTD235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梁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远
施工单位: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程昊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仙明
督查发现问题:
1.封闭围挡不规范,施工区(征迁问题)南侧仍未封闭;
2.1#、10#楼底层封闭不严,施工人员可穿行;
3.施工区中部文明施工差,道路未硬化,扬尘措施不到位。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
督查要求
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及受限空间管理,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020年5月2日
关于“五一”期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三)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市轨道站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
基本情况
5月3日,共出动个督查22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9人,检查了个57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从督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到位,确保了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但检查中也发现,仍有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宽松软,部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存在脱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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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较多的项目
(一)合钢采石苑B区幼儿园
建设单位:合肥创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安徽业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立仁;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宋丰虎;
督查发现问题:
1.现场进行正常施工活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均不在岗履责;
2.施工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道路未硬化、裸露土体未采取覆盖措施,材料乱堆乱放;
3.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人脸识别系统失效,料台安全门连锁装置损坏失效,多数料台安全门处于敞开状态;
4.施工现场部分通道口未搭设安全防护棚,部分楼梯梯段临边防护栏杆未设置,屋面检查预留洞口未防护。
5.现场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业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胡立仁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二)安徽路、扬子江路等14条道路3标段
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负责人:牛伟;
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刘章军;
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思华;
督查发现问题:
1.贵阳路多处检查井洞口未及时覆盖;
2.贵阳路北侧堆土过高,易发生坍塌;
3.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责;
4.现场抽查未见对工人进行受限空间安全教育的资料;
5.现场围挡缺失,有行人进入施工场地;
6.现场多处堆土及建筑材料未及时覆盖。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刘章军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新力东园
建设单位:合肥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洪黎刚;
施工单位:筑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桂林;
监理单位: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肖少杰;
督查发现问题:
1.施工现场裸露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土方作业堆土较高,高出南侧建成住宅区围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部分工人未带安全帽;
3.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箱,采用非标准电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
4.11#楼未设置人员安全通道,楼梯梯段未设防护栏杆,楼层内电梯井,水平防护未采用水平筋拉通设置;
5.外脚手架,悬挑工字钢扭曲变形,部分转角处悬挑工字钢前端未固定,架体距墙间隙较大不符合规范要求,北侧采光井部位尤为突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6.楼层内钢制接料平台,两侧开口较大,进入料台铺板不密实,料台在使用中存在人员高坠及落物打击等安全隐患;
7.垂直运输设备,料台门中间未设置立面防护。人货电梯料台与电梯箱笼间隙超出规范要求,存在高坠安全隐患;
8.施工现场内有多处,洞口无防护措施,其中地下室采光井部位较为突出;
9.现场仍在使用电动运载推车(不允许电动推车上楼);
10.现场抽查六名安全员,未见安全员有效证件,无任命文件,无安全日志,无安全检查记录。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筑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胡桂林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四)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
建设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鹏飞
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钱亮亮;
监理单位:广东天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戚国学;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
2.徽州大道站C号出入口无上下人员通道;
3.徽州大道站导改路北侧云谷路路面存在数处较深孔洞,影响行车安全;
4.徽州大道站1号风亭南侧冠梁基坑放坡过陡;
5.徽州大道站场内存在积水未清理。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钱亮亮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合肥工业大学高压电与绝缘实验室
建设单位:合肥工业大学,项目负责人:汪侃;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花亮亮;
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明龙;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不在现场;
2.物料提升机停止使用未断电上锁;
3.现场发现3人在施工作业区饮酒;
4.钢桁架行走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
5.监理单位多次下达整改指令不执行。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花亮亮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2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六)广德家园南区
建设单位: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胡杰;
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松;
监理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总监:付太平;
督查发现问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两名专职安全员不在岗履责;
2.7#楼5层人货电梯东侧洞口及13#楼东侧地库通道口上部未防护;
3.11#楼东侧一吊篮存在单人作业且未佩戴安全带现象;
4.13#楼人货电梯临时用电配电箱无标识、无巡检记录;
5.现场抽查焊工赵其友操作证,未提供;
6.现场无洒水降尘措施,木料堆放区无灭火设施等。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
2.对建设单位立案调查;
3.给予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松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东湖三期
建设单位: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忠明;
施工单位: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涂海波;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贤亮;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在岗;
2.高处作业吊篮仅一名作业人员,且人员违规上下;
3.个别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未佩带;
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
5.施工现场防疫管控松懈,进出人员无登记测温手续。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涂海波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医院
建设单位: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医院,项目负责人:余要武;
施工单位:合肥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金武;
监理单位:安徽和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世培
督查发现问题:
1.项目经理王金武和总监陈世培均不在岗履职;
2.外架安全网破损,外架基础下沉;
3.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裸露土未覆盖。
处理意见: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给予各参建单位通报批评;
3.给予施工单位合肥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王金武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给予监理单位安徽和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陈世培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扣企业信用分,保留期限1个月,不良行为记录期间,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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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要求
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引以为戒,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传递工作压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及受限空间管理,扎实有效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020年5月3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新闻中心—曝光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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