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5月6日,日本参谋本部向关东军下达《华北方面应急处理方案》,规定中国军队必须撤到宣化、顺义、三河、玉田、滦县、乐亭各县以西以南,并不得进入撤退地区;中方必须保证取缔排日。5月19日,日军又相继攻占密云、蓟县,21日占领怀柔,并在北平低空示威。一时间,华北地区阴云密布,大有战争一触即发之势。为此,时任北平军分会主任的何应钦召开军事会议,要求徐庭瑶守卫北平,而军政机关则前往保定。22日,蒋介石、汪精卫授权何应钦、黄郛“便宜处置”。除不予签署承认伪满洲国、割让四省条约之外,其他条件皆可答应。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日双方于5月22日举行会谈,日方提出停战线等四项条件。1933年5月30日,关东军派遣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少将,中方派遣北平分会总参议熊斌中将到达塘沽,31日上午9点半,双方在日本大院内的一座小楼内举行会谈。冈村提出《停战协定》草案,并说此乃最后方案,不容修改一字,并要求中方在一个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虽然熊斌表示:在撤兵区域内,如果出现扰乱治安的武装组织,中国军队可作必要处置。但是冈村表示一切等停战协定签字后再协商。无奈,中方于10点50分签字,未做任何更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塘沽停战协定》。《塘沽停战协定》为日本进一步侵略华北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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