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它综合的评定了军官的职务、资历、贡献和才能。其实,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军就有过两次制定军衔制度的计划。当时计划按照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来制定。这两次计划一次是在爆发全面抗日战争的初期。一次是在重庆谈判期间。但两次计划都由于历史环境的限制而未能实施。
首次实施军衔制
新中国成立后,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建立被再次提上日程。1955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这次会议也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正式实行。1955年实施的军衔制共6等19级。分别是“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士官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但在1955年授勋时有两个特别之处:一是毛主席拒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的军衔。二是:临时为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增加了准尉军衔。
1955年9月共授十大元帅、十大将、55上将、174中将、801少将。后经过1956至1965年的几次授勋,共授将官及以上军衔1614人。他们被统称为“开国将军”。
军衔制的取消
1965年5月,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什么会取消军衔制呢?
首先是部分人对军衔制度的偏见,认为军衔制度是教条主义。二是由于我国当时的军衔制是从苏联学来的,在中苏关系恶化后,军衔制被扣了“修正主义”军事制度的帽子。三是为了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
军衔制的恢复
1980年,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了恢复军衔制计划。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这次会议正式宣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恢复。
新的军衔制设3等11级:将官4级(一级上将(实际未授予)、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士兵军衔等级分为:军士2级(军士长、专业军士)士官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军衔制恢复后又先后经历了6次改革20余次授勋。截止目前已有200余人被授予上将军、警衔。而在这200余人中有一个人,先后在在首次军衔制实行和军衔制恢复后分别被授予“上将军衔”。他就是开国上将洪学智。
开国上将洪学智
洪学智生于1913年,安徽金寨人。16岁参加革命,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1959年,庐山会议手彭德怀冤案株连。下方地方工作,后又遭到关押、劳动。1977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中央军委委员。1980年重回部队工作。1988年军衔制恢复后再次被授予“上将军衔”。1993年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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