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邹祺明律师,这期节目我们来讨论,民事案件中,通过调解结案的,对方没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何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之前一期节目提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已经生效。调解和法院判决,两个的生效时间不同,调解结案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签字,法院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字的同时,法院会要求签收送达回执,用于证明双方已经收到调解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当场签收调解协议的时间,所以调解书的生效时间要早于判决,因为判决有一个15天的上诉期限,还可能有二审的问题。调解并不存在。
调解书虽然已经生效,履行期限没有到,则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也存在履行期限,无非判决书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十五天,但是调解书的履行期限比判决书的要长很多。调解是基于双方的让步,达成的调解协议。所以被告一般会要求更长的履行期限和准备时间来完成履行义务。如调解书约定被告在2020年1月1日归还或支付原告借款或货款,在这个时间被告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原告1月2日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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