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4月23日南通电(记者 严君臣)南通一家医院的微信公众号使用了他人的摄影作品,被拍摄者发现后诉诸法庭索要赔偿。这家医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4月23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2017年1月10日,南通某妇产科医院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期关于健康养生的文章。文章中使用了部分摄影作品,后被位于北京的一家影像公司发现系其享受著作权的作品。该有限公司认为,南通某妇产科医院的行为涉嫌侵权,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涉案医院辩称,自己使用的摄影作品是从其他网站上转载来的,而且发布的主要目的是做公益性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院方表示,使用照片时并不知道这是该影像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也确实没有得到对方的授权许可,但在收到授权书后立即删除了公众号中涉及到的照片。
此外,院方认为,案涉照片和文章的阅读数量有限,相当一部分所公司员工为了查阅相关资料和工作情况而点击,并没有得到大范围的传播和有效扩散,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由于城市建设需要,涉案医院从2017年4月起就处于半停业状态,后来关门停业至今,院方表示希望得到该影像公司的谅解,并愿意与对方达成和解。
原告影像公司则认为,涉案医院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作品,以此吸引公众关注并谋取利益,所对原告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该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包括南通某妇产科医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元,律师费6000元,以及其他维权支出3000元(暂定),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月23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涉案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接受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当庭并未有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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