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谋生的手段其实一直很单一,在以前,农民主要靠种地为生,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民不种地了,改为去城市务工为生,大多数农民会选择从事一些纯体力劳动,常见的就是去建筑公司做工了,他们被称为农民工。
这一批人的身份很尴尬,介于农民和工人之间,虽然干着同样的工作,但是和城镇职工比起来,差距却很大。城镇职工有职工医保和养老,农民只有新农合和新农保,城镇职工按月发工资,农民工的工资则往往是到了年底才统一发放,平时每个月只发几百块钱的生活费。
正是因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特殊性”,引发了很多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现象频发,甚至出现很多极端事件,有人在这些事件中付出了血的代价。
国家为了完全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在去年12月份便已经下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现实中,很多施工单位不给工人发工资,借口就是建设方没有结算人工费。而《条例》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人工费的期限最长是一个月,也就是说,建设单位每个月都要专门支付一笔钱用于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包工头拿到了建设单位给支付的民工工资,也应当发放给农民。
这样一来,农民工的工资也应当按月发放,每个月农民朋友都可以要求包工头给自己结算这个月的工资。
那么很多农民可能有疑问,如果建设单位就是不按照规定执行怎么办?《条例》对此也明确了。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按月支付人工费的,最高可处10万元的罚款。
《条例》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农民朋友外出打工的权利将得到更为全面的保障,如果农民工按月支付工资真的落实了,那想必年终讨薪的农民也会少得多,讨薪难问题也有望破解。
5月1号起,农民工工资迎来新变化,国家要求这样发,包工头不好过。各位工友,对此你们怎么看?你支持吗?欢迎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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