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棚户区改造政策和畅通曹县工程深得民心,我县城乡居民居住和出行环境彻底得到改善。但却有个别居民利欲熏心,置公众利益于不顾,签约毁约,为所欲为,恶意阻挠配套设施和安置房建设。为伸张正义、推动工作,3月13日,县政府组织力量对青菏街道一拒不配合拆迁工作的“尾户”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青菏街道季庄村朱某某被拆迁房屋位于220国道东侧、嘉陵江路南,2017年9月2日签订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协议约定五日内腾空交房,但朱某某家人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内拒绝交房,漫天要价,严重妨碍王河状元里安置房和幼儿园建设,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为维护绝大多数公众利益,全力保障居民早日回迁,县政府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大美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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