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出生的李非易是上海二中院最年轻的审判团队负责人。
2020年2月6日,法院复工第四天,他在线审理了一起商事二审案件——上海二中院首次在线审理案件。2月11日,上海二中院院长郭伟清作为审判长在线开庭审理案件,多家平台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李非易是合议庭成员之一。
2月15日凌晨,
他完成了下面
这段记录。
他说,
我们也是
历史的见证者。
2020年初,鼠年春节,是一个应当被铭记的春节假期,正是这个假期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汹涌而来,严峻的形势让人始料未及。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生活的停摆——市民被告知不要聚集,不宜随意出门,避免人员大量流动;各种商家歇业,物流效率剧降;每日不断更新的确诊人数挑动着人们紧张的神经。
2月3日,返岗复工,法院工作重启。
对于法院人来说,一方面时时牵挂那座奋战中的城市,另一方面,一个巨大的难题摆在面前:案子接下来该怎么结?
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这就意味着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显然与疫情防控要求相距甚远。特别是应该开庭或者接待的官司,对当事人来说,不去法院,不见法官,难以信服;对法官来说,不能直面当事人,难以深入审查事实,形成内心确信。
人民群众通过诉讼寻求公平正义的需求是不变的,案件依然需要审理,但疫情仍在持续,防控力度不能松懈。在如此两难的境地下,一个以前很少用的案件审理手段——在线审理迫在眉睫。
2月4日,复工第二天。
未雨绸缪的领导早就提醒我们,接下来恐怕是要动用在线审理这个“非常规武器”了。坦率说,我在最初的一瞬间是有顾虑的:当事人在家里就可以开庭,是不是有损法庭的严肃性?如何保证网络对面的人就是案件当事人,有人冒名顶替怎么办?会不会延迟卡顿严重?要是当事人不按时上线,随意离线,我又该如何处理?证据怎么交换?笔录怎么签?制度规范在哪里?全是问题。我和同事们第一时间提出了这些问题。
但我们都知道最终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是在线审理这条路是一定要走下去的:
一是案件不等人。疫情不知何时彻底结束,案件不等人,审限不等人,法院工作不能停摆,让当事人全都像以前一样来法院开庭不合时宜,如果再不开展线上审理,审判任务显然难以全面完成,这可是法院的本职工作;
二是不试怎么知道不行。在线开庭兄弟法院也有过尝试,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技术部门克服,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一起探索解决便是;
三是制度规范已经在谋划,肯定跟进。高院和我院都对在线审理十分重视,相关规范、指引、制度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和推进,会很快出台,现在开展实际操作,也可以提供有效反馈,促使相关的制度更有实际应用价值。
我选择了一件较为简单的新收二审案件,开始探索在线审理方式。
2月6日,首次在线审理。
2月5日,在研究室(审管办)、行装处等部门的协助和保障下反复测试系统,解决技术问题,打通了必要的关节。2月6日,我们首次正式使用线上审理系统完成了一次商事二审案件的审理,审理过程比较顺利。
一开始我担心当事人不愿意配合我们使用在线审理,但我多虑了,当事人听说足不出户就能开庭,他们也是如释重负,乐于积极配合我们调试设备网络,积极参与庭审。
事实证明我在技术方面的担忧也是多余的,上海法院系统近年来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建设为在线审理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我们二中院无纸化审判的成果更是在线审理的有力帮手,审理过程中网络流畅、画面语音清晰。线上庭审系统操作界面友好简洁,证据交换模块和庭审笔录模块功能完备,足以胜任示证质证和笔录电子签名的任务。
这次审理给了我们信心和鼓舞,很多“围观”同事也纷纷表示这个系统的表现超出了大家的预料。
庭后,院领导们第一时间牵头组织业务庭、研究室(审管办)、技术部门的同志们一起复盘,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展开头脑风暴,大家为在线审理的后续铺开建言献策——适用在线审理的案件类型、技术支持标准、庭审提示语、特别告知事项等制度性规范已见雏形。
2月9日,上海高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在线庭审的通知》。2月11日,我院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开展网络庭审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发布,为我们后续开展在线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指引。
2月13日,首次直播在线庭审。
2月13日,为了更好向社会展示互联网庭审的可靠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程序的公正性,也是为了向法官们提供规范的、可复制的庭审范本,让更多的当事人和裁判者乐于采用这样的诉讼形式,院长亲自作为审判长审理了一起商事案件,并且向社会进行实时直播。
实时直播,这意味着庭审当天,公众对在线庭审的疑虑会使得合议庭和参审人员的每个细节都会被放在显微镜下,无数双疑惑的眼睛会在那一刻聚焦,就是想看看在线庭审时怎么回事,法院怎么进行在线庭审,我最初的那些质疑也会是大家所关切的。
庭审前,为了保证庭审的规范性,院长和我们一起反复推敲,细化在线庭审的每个新流程、新细节;斟字酌句,修改在线庭审语境下的审理提示语。比如核实当事人身份环节。
我们为此设置了三道防线:
◇一、在线庭审排期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向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发送会议号,也就是庭审当天密钥,这可以很大程度上防止他人冒名;
◇二、审理当天,书记员和法官会先后两次当场核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公司证照,并与此前当事人上传的证件材料进行比对;
◇三、庭审结束后,我们会再次直接联系当事人本人,核实其参与庭审情况。
庭审如期进行,院长作为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流畅地通过在线庭审系统核对了当事人身份,询问了双方的诉讼意见,审核了案件事实,查验了证据,经过休庭评议,当庭作出了判决。随着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完成庭审笔录电子签名,在线庭审顺利完成。这次庭审通过向全社会网络直播的方式,完整展示了在线庭审的全过程,取得了广泛好评。
法院不会因为疫情而停止“正义之锤”。
疫情还在继续,但法院不会因为疫情而停止“正义之锤”。诚然,目前的在线庭审系统还需改善,法庭的庄严神圣如何保持仍需考虑。
但我感受更多的是:庭前严肃谨慎的沟通和告知,可以让法庭保持其固有的严肃性,成熟的当事人和律师,不会被周遭的环境所影响。更重要的是,法庭的庄严和神圣,在于精准的发问、严谨的说理、公正的裁判。
科技不断发展并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诉讼概莫能外。疫情之下,我们选择了在线审判,疫情之后,在线审理是否可以作为传统庭审方式的有力补充,适用于当事人因合理事由确实不便来院的案件呢?
我无法预知,但我们正在参与并见证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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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商事审判庭 李非易
摄影:办公室 施蕾/夏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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