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对拟表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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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评选推荐,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现将拟表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公示如下:
一、先进个人(4人)
1.石元明,男,汉族,群众,现年56岁,隆昌市龙市镇双龙桥村村民。
2018年12月30日,石元明在隆昌市双龙桥村阻止村民持刀伤人,落下十级残。
2.肖顺团,男,汉族,群众,现年46岁,隆昌市胡家镇盘石村村民。
2018年9月1日,肖顺团在隆昌市胡家镇六一村5组河里救起1名落水儿童。
3.邓代翔,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30岁,内江市公路局内江养路段石燕桥养护站职工。
2019年1月7日,邓代翔在隆昌市渔箭河石燕桥段河里救起1名落水老人。
4.汪雲,男,汉族,群众,现年49岁,威远县新场镇新权村12组村民。
2019年8月6日,汪雲在威远县新场镇河里救起1名落水儿童。
二、先进群体(2个4人)
1.杨露璐,女,汉族,中共党员,现年24岁,四川省简阳市人,原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生。施琴,女,汉族,共青团员,现年23岁,四川省简阳市人,原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生。
2019年3月25日,杨露璐、施琴在公交车上阻止乘客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2.刘忠贵,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56岁,威远县观音滩镇民主村党支部书记。杨万德,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60岁,威远县观音滩镇龟形村12组村民。
2018年12月23日,刘忠贵、杨万德在观英滩镇富民街二单元301号扑灭火灾。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及其事迹有异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内江市综治办反映。
▲ 通讯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电商大楼A座377号
▲ 邮政编码:
641000
▲ 邮箱:
329344358qq.com
▲ 联系电话:
0832-2278761
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内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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