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部署,南涧县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果断向违法犯罪亮剑,成功打掉以潘银红为首的犯罪团伙,潘银红及潘洪祥、李远芬等团伙成员因涉嫌非法经营、高利转贷罪依法被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置涉案财产,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潘银红犯罪团伙及成员的涉案财产,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凡与潘银红犯罪团伙及成员借款的人员,必须主动到南涧县公安局如实反映借贷的相关情况;至今未归还借款本金的借款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将涉案资金缴纳至公安机关。
二、凡与潘银红犯罪团伙及成员有借贷关系、资金拆借、生意往来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非法聚敛的财产、孳息、收益及非法所得在规定时限内将涉案财产、资金缴纳至公安机关。
三、上述人员的涉案财物需2019年12月31前缴纳至公安机关,涉案资金统一交纳至公安机关指定账户,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涉案财物扣押手续。
特此告知
南涧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24日
(来源:平安南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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