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钒液流渐入收割季,风储结合成为突破点12月2日,辽宁大唐国际瓦房店镇海网源友好型风电场示范项目发布 10MW/4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采购公告,招标人为大唐(大连)新能源公司。 该项目配套的风场位于大连瓦房店市复州城镇镇海村,风场规模为100MW。今年9月,位于大连普兰店市乐甲乡一个100MW网源友好风场也曾启动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采购招标,储能规模同为10MW/40MWh,中标人为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公司,中标金额为 15921万元 。融科储能还是大连200MW/800MWh全钒液流储能项目的主要设备系统供应商,目前,该项目一期100MW/400MWh工程正在加速推进。 大连近来加快了全钒液流储能产业的推进步伐。2016年,大连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化效率提高到75%以上,电池系统成本降低到2500元/KWh以下。到2025年,储能及相关产业实现产值500亿元。 本次招标的大唐瓦房店储能项目建设周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具体招标文件如下:
两套变一套,珠江电厂储能调频项目再度招标今年6月,位于广州南沙经开区的珠江电厂曾发布加装储能调频系统的招标公告,要求在一期#1、#2机组和二期#3、#4机组附近各建设一套储能调频系统,每套规模不小于 10MW/5MWh 。 不过近日,珠江电厂再度发布招标信息,仅要求为二期#3、#4机组兴建一套储能系统,规模依然为不小于10MW/5MWh,中标人将与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据悉,珠江电厂一二期4台机组均为320MW,其中一期两台机组由广州珠江电力公司投资,二期两台机组则由广州东方电力公司投资,二者同为广州国资背景的广州发展集团旗下公司。附招标主要内容如下:珠江电厂加装储能调频系统项目招标公告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江电厂加装储能调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珠江电厂加装储能调频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2110-APB20190007 2.本次招标内容: 2.1电厂概况:广州珠江电厂位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坦头村,电厂装机容量为4×320MW燃煤机组,其中二期两台机组为2×320MW燃煤机组(#3机组、#4机组)由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投资,于1997年12月31日投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州珠江电厂#3、#4机组2×320MW具备AGC功能的储能调频控制装置系统集成的相关方案设计、设备供货、工程设计与实施、安装、调试、验收和合同收益共享期内的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对招标人现有不满足储能改造工程需求设备的改造。在珠江电厂#3吸收塔西侧空地或在珠江电厂东侧原检修板房(两地方任选一处)新建一套储能系统,分别接入#3、#4机组高厂变6kV母线A、B段,储能系统功率/容量在10MW/5MWh或以上。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项目地点:广州珠江电厂厂区内。 2.4资金来源:本项目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投资(类似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风险由中标方负担;机组运行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方无权干涉)。 2.5工期安排:储能系统应于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安装及静态调试工作,相关设备全部到货,具备接入机组条件;机组停机后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静态调试,具备机组及储能调频系统投入入网测试运行条件;机组及储能调频系统投运后30天内完成动态调试及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运行。 2.6本项目由“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选定承包人。中标人将与“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满足即可)具备总功率在9MW或以上电化学储能系统项目业绩,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或EPC总承包、或主体设备(储能电池、储能变流器(PCS)、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或电池管理系统(BMS))供货。上述业绩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工期、服务期(如有)、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格式6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联合单位不能超过2家。投标联合体除按公告上述条款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投标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等各项法律文件,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投标联合体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牵头方的行为视同联合体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投标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对此做出相应声明。 (5)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反映以上内容,并确定联合体成员分工)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没有招标人的批准,不得改变分工。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30日00时00分至2019年 12月6日17时 00分,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营业部;帐号:701657752726。 9.招标控制价 项目收益分成比例的原则是前五年分成比例起点为:招标人最少 %,投标人最多(100- )%;后五年分成比例起点为:招标人最少 %、投标人最多(100- )%。投标项目招标人收益比例低于分成比例起点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10.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投标。 11.递交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楼211室提供网上开标现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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