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美在线旗下公司北京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美公司”)因销售以次充好的产品被行政处罚2626.5元。据新京报记者此前报道,该公司曾在2016年因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被罚款两次,共计缴纳罚款70万元。
天眼查显示,11月8日,北京国美公司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并罚款2626.50元、没收违法所得共546.96元。
据了解,北京国美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家具、体育用品等。作为北京国美公司的最大股东,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其法定代表人、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国美在线董事长董晓红。
天眼查显示,北京国美公司存在61条行政处罚信息,2019年共受到5次行政处罚。在现有的33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北京国美公司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处罚的有10例;以虚假宣传为由被行政处罚的有6例;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政处罚有3例。此外,该公司还曾四次被列为执行人。
动势君查阅资料发现,北京国美公司此前也曾因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被多次处罚:
2016年5月,北京国美公司因虚假价格问题被国家发改委处以50万元罚款;同年10月,北京国美公司因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北京市发改委对其罚款20万元。
另外,天眼查还显示北京国美公司自身存在201条风险信息。在所涉及的案件中,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的案件高达52起,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案件就有34起。
动势君经分析发现,电商平台被监管局行政处罚的违法类型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借助宣传某些成分明示或暗示一些食品含有保健功能、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等违法行为。然而,除了北京国美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外,广为熟知的苏宁、京东和淘宝等电商平台也曾因各种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被警告和行政处罚;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被多次行政处罚;
浙江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罚款数万元。
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电商平台聚美优品由于存在利用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被警告和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
动势君认为,各大电商平台屡次被罚,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相较于传统商业经营模式,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社交电商更具有诱惑性与隐秘性,但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如: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因此,电商平台需要不断完善平台运营模式,保证自身平台的良性运营及平台合规与监管,担起应尽的平台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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