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市中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采用庭审实质化的方式进行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古佳无视国家法律,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依法应予严惩。根据被告人古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古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的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坚定决心!
此前报道:
6月18日18时30分许,
四川省乐山市区土桥街附近,
一辆2路公交车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
汽车玻璃碎裂,有人员受伤!
根据多位目击者描述,事发前听到明显响声,
随即公交车大部分窗户玻璃震碎!
公交车玻璃碎裂后,还冒出很多烟雾,
至少有两名伤者被移到路边人行道,满脸是血。
6月18日20时50分,据乐山市中区委宣传部消息:截至目前,乐山公交车爆炸共导致12人受伤,无人员死亡,均在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及公交等部门赶往现场。
21时52分,据乐山市中区委宣传部消息:截至目前,乐山公交车爆炸现场共有15人受伤,均在医院接受救治。其中一人重伤,暂无生命危险,其余14人均为轻伤(其中3人是受伤的路人)。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据乐山市中区委宣传部通报:
6月18日下午6:35分,乐山市中心城区一辆2路公交车行驶至学道街路口处(大十字),因不明原因导致爆炸,汽车玻璃碎裂,目前市区相关领导已到现场处置。受伤人员已送医院救治,无人员死亡。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中。
今天凌晨三点,@乐山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此案件系古某(有吸毒史和盗窃犯罪前科)所为,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排除暴恐活动可能性,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成都商报(cdsb86612222) 记者 顾爱刚、微博@乐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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