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西安中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绑架案件。经查,被告人令某与被告人赵某,两人均为无业游民。因绑架男童索要钱财,期间致男童死亡。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令某死刑,而赵某则是无期徒刑,并且两人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4万余元。面对一审的宣判,被告却不服判审结果,提出了上诉请求。
据了解,这一起绑架案件发生在2018年5月2日。被告人令某将同小区22楼住户的男童,偷偷带到了自己7楼,并且用事先准备好的床单撕开将其蒙面。而被告人赵某则在案件中起到了鼓动,帮助的作用。在男童被带走7楼令某家中时,赵某便要求男童给家人打电话,并且要索要10万元的赎金,随后还改口成为了5万。
男童被绑架期间,并没有按照被告人的要求给家人打电话,反而是计划逃跑。但是不幸的是,在男童逃跑期间,被令某发现,随后被追上去之后压在了身下。一直压了几分钟的时间,直到男童被压得一动不动,令某才起身挪开。随后令某便发现,男童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令某便将男童带到了22层楼顶的电梯间空地上,并且将男童身上的衣物一并扒了下来,以防止留下证据。
之后,令某便给赵某打了电话,告知了赵某情况,并且要求赵某来自己家中清理指纹证据。据了解,赵某来到令某家中之后,便将男孩的衣物浸泡,并且丢到了垃圾箱之中。而用于蒙面男童的床单,则丢在了水泥坑里。
次日凌晨的时候,男童被发现,接着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接到报案之后,便立马展开了调查。2018年5月5日,警方发布了通报,称已将嫌疑犯令某抓获,赵某随即也被抓获。公安机关表示,被告人令某以及赵某,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并且杀害了他人,已经触犯了刑法。
男童的父母在庭审的现场,提出了民事诉讼,希望处以被告人死刑,并且赔偿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以及精神损事费,共计167万余元。9月9日,该案件一审判决完毕,被告人令某被判处死刑的刑罚,而赵某则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对于这样的判决,被告人却并不服气,宣判后两人便提出了上诉。
除此之外,根据报道称,先前两个被告人并不是要绑架男童,而是计划绑架一个女孩。只是令某认为这样做有风险,所以临时换了绑架的对象。目前,为了害怕触景生情,男童的父母已经搬离了原住地。而家中的老人,为担心他们难过,男童的父母也都将消息瞒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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