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夫马教授首次利用中国及世界各大档案馆和博物馆所藏的大量善会善堂的“征信录”等档案,通过严谨仔细地阅读史料、详细探讨了明朝养济院,清代的同善会、恤嫠会、育婴堂、保婴会、普济堂、杭州善举联合体等团体,乃至近代上海的同仁辅仁堂等善会善堂中的各种具体事例与制度。 夫马教授对“善会善堂史”的研究,首先源于他在此前研究中感受到的下层知识分子和地方精英的历史价值。在夫马教授看来,下层知识分子与地方精英既有所谓“好的”,也有所谓“坏的”,那么单从“好—坏”这一视角出发(他特别提到日本学者重田德等提倡的“乡绅支配论”等),便无法真正理解他们在中国历史与社会中的意义。而善会善堂相关的各种活动,其实是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具体个人的“善恶”,而又带有社会性的“善”的印记,只有理解这一点才能够真正理解中国社会。用夫马教授自己的话来说: “更重要的是我想了解在旧中国社会中人与人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当时对贫病之人采取了什么措施?想做些什么?没能够做成什么?我在试图究明超越了人类智慧的历史发展的同时,更想进一步了解人类智慧的本身以及根据它所作出的行动。本书从两个方面,即社会科学的关心和人文科学的关心接近问题本身,没有丢掉任何一方。” ——摘自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后记”
因此,夫马教授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的意义便不仅仅在于开辟某一新的历史研究领域,同时在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上亦有深刻贡献。他指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无法适用于中国历史与社会,因为中国社会本身有其自身的独有逻辑。善会善堂既非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治领域,亦非纯粹由国家主导的官方机构。他指出不应该从西方近代国家形成的角度来理解,而应该从人与人之关系的历史来探讨问题,从中便能看到中国社会在处理公共事业时候的独特精神——“征信原理”。在此,夫马教授展现了京都学派的典型传统,即由最具体的资料出发,通过严谨系统地阅读史料,并基于对中国文化之理解而来的敏锐洞察力,来探索中国社会与历史本身的逻辑。不过,在内藤湖南所开创的京都学派中,主流传统是对于中国文化、学术及政治制度的关注。而夫马教授则在此基础上,将研究进一步深入扩展到了中国社会的层面。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既是一种保持,又是一种突破。 “我觉得,内藤湖南先生重视中国的文化和学术,他们对社会科学方面兴趣不大,在这方面东京大学更好一些。所以我是京都学派还是东京学派?我也不知道,我受到京都大学很多优秀学者影响,但我做的研究却是京都大学的先生们没有做过的。……所以,如果没有京都大学的先生们,就没有我的研究;而如果没有东京大学的资料,也没有我的研究。我觉得应该要这样,一是保持过去的传统,二是突破传统。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更倾向于哪个学派(笑)。” ——摘自“【理解中国汉学家访谈系列】夫马进:捕捉消逝的真相”, 《东方历史评论》2013.6 1997年,经过了十八年的辛苦研究之后,《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一书正式出版。凭借这一杰出研究,夫马教授于该年被授予日本京都大学文学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同年,該书还荣获日本学术界的最高奖项——“恩賜賞 日本学士院賞”。而此前的1987年,夫马教授已回到京都大学任教,并于1996年荣升为文学研究科东洋史学专攻的讲座教授。 如果说夫马教授的“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开创了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新领域,那么,夫马教授在“中国明清时代的讼师研究”方面的开创之功也是学界公认的。其实,在“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的同时,他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这项研究。自80年代开始,他就收集了大量明清时代的“讼师秘本”,陆续发表了“明清时代的讼师与诉讼制度”(《中國近世の法制與社會》、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3),“讼师秘本《萧曹随笔》的出现”(《史林》第77卷2号,1994)、“讼师秘本的世界”(《明末清初の社會與文化》、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6)等重要文章。此外,在1996年日美学者研讨中国法制史的镰仓会议上,夫马教授从讼师到律师的变化来观察中国社会变迁,在众多报告之中独树一帜。 在夫马教授看来,对于“讼师”这一群体的研究,其实与他一开始对于明末的研究密切相关。因为在明末民变中的领导人物中,便有着类似于讼师的人物。夫马教授对于民间讼师的研究,同样是为了探究他一直以来关心的问题:如何理解近世的中国社会(特别是基层社会)。不过,夫马教授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以社会理论或概念的方式切入,而是从讼师秘本以及讼师的具体实态出发,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的人们和讼师是如何来理解诉讼以及背后的社会。 沿此思路,夫马教授不仅仅关注讼师问题,更开始利用具体的地方诉讼档案进行研究,由此进入了第三个研究领域:“中国明清地方档案的研究”。早在1991年,他便利用日本藏太湖厅档案撰写了“国会图书馆藏太湖厅档案中所见的诉讼与裁判的实态——一个初步的认识”(《中國出土文字資料の基礎的研究》、京都大学文学部東洋史研究室、1991)一文。 此后,夫马教授主持了日本学术振兴会的资助项目——“中国明清地方档案的研究”。在该项目支持下,收集了大量的地方档案,并且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编著了报告书──《中國明清地方檔案の研究》(京都大学文学部東洋史研究室、2000)。进入21世纪后,得益于从中国购入的四川省巴县档案的史料,夫马教授开始深入探究地方诉讼档案中所展现的中国社会。他在京都大学长期举办中国明清时期地方诉讼档案的读书班,并于2011年集结了读书班诸成员的成果,编著出版了《中國訴訟社會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術出版會、2011年)一书。在系统阅读同治朝巴县档案的基础上,他亲自撰写了长达一百余页的重要论文“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此后,夫马教授继续主持清代巴县档案读书班,率领成员开展研究,其成果登载于2015年《东洋史研究》74卷第3号“巴县档案研究专辑”中。夫马教授在其中撰写了“清末巴县的‘健讼棍徒’何辉山与裁判式调解‘凭团理剖’”一文。自2016年始,在巴县档案研究暂告一段落时,夫马教授又开始了新的对于民国时期诉讼档案的研究。 其实,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之外,夫马教授还在“东亚交流史领域”取得了非常重要的研究成果。1996年,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要求东洋史专业设立朝鲜史讲座,由于缺少合适人选,夫马教授只能自己兼任该讲座,由此进入东亚交流史的领域,研究朝鲜燕行使节。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范围更扩展至明清时期中国、朝鲜、日本、琉球之间的东亚整体国际关系问题,陆续编著有《增訂使琉球錄解題及び研究》(榕樹書林、1999)、《燕行錄全集日本所藏篇》(林基中共編,東国大学校韩國文学研究所,2001)、《燕行錄·使朝鮮錄を通じてみた中朝相互認識の研究》(京都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東洋史研究室,2003)、《中国東アジア外交交流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7)等論著。同時,撰写了“使琉球录与使朝鮮录”(《增訂使琉球錄解題及び研究》榕樹書林、1999)、“朝鲜燕行使申在植《笔谈》中所见的汉学·宋学争论及其周边”(《中國近世社會の秩序形成》、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2004)、“明清中国对朝鲜外交之中的‘礼’与‘问罪’(《中国東アジア外交交流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7)、“一六〇九年日本的琉球合并以后,中国与朝鲜的对琉球外交问题”(《朝鮮史研究会論文集》第四六集、2008)等多篇论文。夫马教授有关东亚交流史的研究,曾率先在韩国(《燕行使与通信使(韩文)》新书苑,2008)与中国(《朝鲜燕行使与通信使:使节视野中的中国·日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集结出版。而在2015 年,经过夫马教授增补的日文版《朝鮮燕行使と朝鮮通信使》(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15)一书终于出版,其内容更达到前书的两倍。该书还于2016年荣获韩国的第5回「坡城著作赏」(Paju Book Award)。今日,在东亚交流史领域,夫马教授正继续其新的探索与研究。 2013年4月,夫马教授从京都大学定年(六十五岁)退休,荣膺京都大学名誉教授。退休之后,夫马教授没有选择去私立大学任教,也没有悠闲地享受退休生活,而是每天按时来往于自家与他的书斋“宝ヶ池山荘”之间,以更加高昂的兴致与精神开启新的研究。2015年的巴县档案研究专辑,以及同年出版的《朝鮮燕行使と朝鮮通信使》一书,都是他退休后辛勤工作的成果。他曾经兴致勃勃地说到:“从我退休开始,我还要再做至少三十年研究!”。我们都期待着夫马教授新的研究成果。 (本文转自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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