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自古有之,然而中国历史上惩治贪污腐败的第一位帝王便是秦始皇。这就是秦始皇三十五年的坑术士,后人称之为“坑儒”。提到“坑儒”,大家都会联想到毁灭文化,屠杀儒士。其实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秦始皇坑儒不是因为有人写书骂他,也不是因为儒士思想与其不同。坑儒是因为一帮术士贪污了朝廷的科研经费,是惩处贪污犯罪,是秦始皇依法掀起的反腐风暴。可恶的是,汉代以后的文人想争取言论自由而不敢,便移花接木指桑骂槐。后世专家文人不动脑子以讹传讹,谎言变成了真理,真是可悲可叹!
其实只要认真读《史记》,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其一,“坑儒”事情的发生,不是因为读书人给秦始皇提意见,或是读书人传播自己的学说,而是因为术士侯生、卢生,以研究长生不老药为由,骗取秦朝国库资金,然后以此谋利,挥霍无度,最后携款潜逃。
其二,秦始皇气愤而处置的人,是追随侯生、卢生的门客,和参与骗取巨资、非法牟利的人,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儒生、读书人。
其三,秦始皇是依法办事的,他将案件交有关官吏审处,而不是自己一言独断。官员依法调查卢生等一干人。这帮人或骗取科研经费、非法牟利铁证如山,为求戴罪立功,或未参与犯罪自求清白,就互相揭发。于是,朝廷依法逮捕违违法者460人,秦始皇批准,将其斩首于咸阳,坑埋不让收尸,无罪者不予追究。
其四,秦始皇杀的不是读书人,而是骗取国家钱财、贪污巨额科研经费的术士。即使其中有读书人儒生,王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儒生读书人也不应该例外。
其五,这贪污国家科研经费的术士到底该不该杀?答案当然是该杀,无论哪个朝代都该杀,即使是现代文明的今天,一些西方国家废除了死刑,对于这样的犯罪,大约也要判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秦始皇反腐何罪之有?
其六,秦始皇并未对术士从此斩尽杀绝,而是区别对待。对于没有犯罪的术士,允许他们继续从事研究活动,并未全部杀之。比如徐市是被秦始皇痛骂的人,但是,秦始皇却没有下令处罚徐市。三十七年秦始皇东巡时,又召见了徐市,并没有对他耗费巨资入海求药一无所获加以处罚。由此可见,秦始皇“坑术士”的举措并不是稀里糊涂一概而论。什么是贪污犯罪,什么是科研无果,是区分得很清楚的。
那么,最重要的一点来了,秦始皇该不该动用国家经费,研究寻找长寿之药?毕竟上述几点都是基于秦始皇将国家经费大量投入寻找长生不老药,才导致有人贪污腐败。答案也是应该。希望长命百岁是人之常情。即使是今天,一听说吃什么能长寿,大官百姓不都趋之若鹜吗?如果没有历代不懈的探索,我们哪来今天博大精深的中医中药?
还有一点,术士在今天人的眼里,似乎与装神闹鬼、坑蒙拐骗是同义词。因此,相信和容忍术士,便被认为是愚昧无知。其实不尽然。我觉得,人类早期的科学研究,几乎都是起源于类似术士这样的一个群体。天文学、医学、生物学、冶金、化学等,开始可能是装神闹鬼,逐渐却产生了科学。炼金术和炼丹术,产生了早期的金属冶炼和化学;巫师占卜对上天的崇拜产生了天文学;希望活命和长生不老产生了医学和生物学……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有供给才会有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去研究,否则中国千古来的文明从而何来呢?
所以我认为,秦始皇“焚书坑儒”实在是被后世所曲解,遵循了中国“成王败寇”的定理,将这样一件事简单化之。秦始皇确实了不起,他能够容忍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能够在盛怒之下仍然头脑清醒依法办事,体现了一个君王应有的胸襟和气度。秦始皇三十五年反腐坑杀贪污罪犯,并没有演变成对整个术士阶层的取缔和屠杀,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事情,如果以焚书坑儒,对这样的千古一帝做这样的偏见的话,实在是人类的退步,毕竟在两千年前,能有这样的皇帝实属不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