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今年想要在石狮上小学,请仔细阅读本文,并收藏备用。如果你身边有朋友的孩子要上小学一年级,建议将本文转给他。
本文政策性较强,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如何填写招生意向调查表
二、石狮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三、石狮七所市直小学招生方案
四、石狮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石狮市想读小学一年级的家长注意了
今年石狮小学一年级首次实行网上填写入学意向调查问卷和学校现场审核认定相结合的招生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家长们可通过扫描本文提供的二维码,于6月27日至7月5日登陆进行网上填报。
2019年秋季所有欲在石狮市就读小学一年级的符合招生条件的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如实提交调查问卷。每位适龄儿童对照有关招生文件只能填报一所意向就读学校,选择多所学校或同一人多次提交问卷将视为无效问卷。家长(监护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者将追究责任。严禁所谓“学托”“学贩”等买卖学位、谋取非法利益,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学托”进行严厉打击。
为确保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应读尽读,家长在提交调查问卷之前务必关注《石狮教育局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石狮市2019年秋季部分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石狮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指南》。此外,家长(监护人)还可以通过关注各校微信公众号,了解意向就读的小学的招生方案,了解相关招生报名情况。
填写调查问卷方法步骤
访问网址:http://app.ymsl.com.cn/survey/survey.php?surveyId=79e24fec-942e-11e9-989b-0242ac110002。或者识别下方二维码。
进入《石狮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需求意向调查问卷》填报窗口,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填写完成后确认提交成功。
注意事项
要如实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父母或监护人情况,并根据适龄儿童所具备的入学条件选择申请意向就读学校。中心城区石狮市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二校区、第六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等7所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石狮市2019年秋季部分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对居住在中心城区7所小学片区内不符合7所市直小学招生条件,但符合石狮市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对口入学申请调查问卷登记:
在石狮市实验小学服务区(新华、龙华社区)居住的可申请登记宽仁小学,在(华南社区)居住的可申请登记大仑中心小学;
在石狮市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以南林边地界晋江交界,西至原花园城社区,东至嘉福路、嘉丰路;金林社区)居住的可从林边小学、永宁美江小学、霞泽小学、三小复光校区中选一所申请登记;
在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北至东港路,南至晋江地界,西至嘉福路、嘉丰路,东至濠江路)居住的可从长福小学霞泽小学、或三小复光校区中选一所申请登记;
在第五实验小学(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杆头村和龙穴社区)居住的可从坑东小学、永宁美江小学、霞泽小学、三小复光校区中选一所申请登记;
在第五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北至宝岛路,南至八七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居住的可从前坑小学、永宁美江小学、霞泽小学、三小复光校区中选一所申请登记;
在第六实验小学(北至北环路,南至香江路,西至南洋路,东至石泉二路;鼎盛上城)居住的可从五星小学、三中附小选一所申请登记;
在实验中学附小(仙迹社区、新湖社区)居住的可从新湖中心小学、永宁美江小学、霞泽小学、三小复光校区填报申请登记; 在(华仑社区)居住的可从大仑中心小学、永宁美江小学、霞泽小学、三小复光校区中选一所申请登记。
另外,在厦外分校附属小学片区居住的符合石狮市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条件的,实行对口入学意向调查问卷登记,可在网上填报厦外分校附属小学申请登记,学位不足时由市教育局调配到灵秀镇或其他区域的公办小学就读。
在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片区居住的随迁子女符合石狮市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条件的,实行对口入学申请调查问卷登记,可在网上选择塘头小学填报申请登记,学位不足时由市教育局调配到宝盖镇和其他区域的公办小学就读。
需要提醒的是,调查问卷中申请登记的学校不一定就是最终入读学校。届时对二次申报的其他小学仍没有学位可供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调配安排到其他区域公办学校入学。统筹调配原则:先申请先调配,先接受先安排,由近及远,额满为止,做到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应读尽读。逾期申请和报名者、不服从教育局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机会,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石狮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精准计划、统筹安排”原则,组织所划定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确保全市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三、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收236班11560人,其中:公办小学合计:221班10945人,民办小学合计:15班615人。具体如下:
凤里街道(30班1500人) 实验小学8班400人 第六实验小学8班400人 大仑中心小学4班200人 宽仁小学6班 300人 五星小学4班 200人 湖滨街道(37班1850人) 第二实验小学6班300 人 第三实验小学7班350人 实验中学附属小学8班400人 新湖中心小学6班300人 林边小学4班200人 长福小学6班300人 灵秀镇(32班1600人) 鹏山附小3班150人 第四实验小学6班300人 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附属小学6班300人 华山小学3班150人 古洋小学4班200人 塔前小学3班150人 塘园小学3班150人 港塘小学4班200人 宝盖镇(49班2445人) 三中附小3班150人 锦峰实验学校6班300人 第五实验小学10班500人 第五实验小学二校区8班400人 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4班200人 龟湖中心小学4班200人 坑东小学1班45人 前坑小学2班100人 塘边小学4班200人 后垵小学2班100人 桃源小学3班150人 塘头小学2班100人 蚶江镇( 22班1090人) 实验小学蚶江校区3班150人 蚶江中心小学5班250人 华锦小学2班100人 峰山小学2班100人 洪崛小学2班100人 石壁小学1班50人 石湖小学2班100人 莲埭小学2班100人 锦亭小学1班50人 青莲小学1班40人 锦里小学1班50人 永宁镇(15班690人) 银江华侨学校2班100人 永宁中心小学5班250人 官聘小学1班40人 岑江小学1班40人 梅林小学1班50人 沙堤小学2班80人 美江小学1班40人 陶青小学1班50人 霞泽小学1班40人 祥芝镇(15班750人)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石狮校区4班200人 祥芝中心小学6班300人 大堡小学2班100人 紫湖小学1班50人 莲坂小学2班100人 鸿山镇(11班535人) 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东明校区4班200人 福民中心小学4班200人 邱厦小学1班45人 锦林小学1班45人 鸿山小学1班45人 锦尚镇(10班485人) 第三实验小学复光校区4班200人 琼山中心小学4班200人 东店小学1班45人 锦里小学1班40人 民办学校(15班615人) 中英文学校10班400人 自然门学校3班135人 行实小学2班80人
四、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一)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户主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入住;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允许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报名时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房产证(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的原石狮户籍家庭适龄儿童除外);(3)儿童《预防接种证》。
2.部队军人、消防队员子女和烈士子女。
报名时应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军人、消防队员相关证明材料;
3.石狮市以上(含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2)优秀人才工作证;
另:入选国家人才(科技)计划人才、省级人才计划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石狮市优秀人才和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荣誉人才的子女,可按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申请选择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应提交相关人才证书或人才认定文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4.审核确定的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对象。
(2)《石狮市新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3)积分入学准入卡;(4)儿童《预防接种证》。
5. 户籍不在服务区内,但符合闽教综〔2009〕16号文件规定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地工作、在服务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可向居住地服务区的学校申请就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我市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2)居住证明;(3)符合入学条件的证明;(4)(5)儿童《预防接种证》;(6)填写《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
(二)第二批次招生对象
1.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允许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2)房产证(产权人应与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3)儿童《预防接种证》;(4)填写《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
2.户籍在我市跨片区暂住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属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且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
3.父母为我市户籍,子女为港、澳、台、华侨和外籍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
(三)第三批次招生对象
石狮市规模以上企业常住员工子女。
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1)企业单位介绍信;(2)持有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居住证(签发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不包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3)务工合同;(4)工资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6)填写《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
(四)第四批次招生对象
1.无房产新入户籍的子女。
2.非规模以上企业来石务工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子女。
在石狮市取得半年以上居住证(签发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不包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来石务工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此类学生可到居住地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经学校同意后办理报名手续。登记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居住证;(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其父母在合法企业务工,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父母取得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仍在片区内经商);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下列招生时间,不得自行提前报名和招生。
6月26日前,学校向服务区域发布招生通告。
6月27至7月5日,市教育局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网址或二维码。各批次适龄儿童监护人应通过登录电脑或关注二维码,在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填报《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
7月9日至10日,由学校通知符合招生条件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校审查。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后,确认报名。
7月11日至12日,由学校通知第二批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校审查。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后,确认报名。
7月15日,由学校通知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校申请登记。
7月18日,学校将《石狮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分批次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报送教育主管单位审核,教育局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确认,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对象退回重新处理。
7月22日,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通知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7月24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容量已满的学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容量未满的学校,7月25-26日,继续接受符合一年级入学条件的“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26日后,对于符合一年级入学条件的“统筹调剂”对象不按时到新调剂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或因入学条件不符合规定,没有接到学校入学通知的适龄儿童,请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有适龄儿童要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本工作意见,对照所在服务区学校的招生方案,根据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在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填报《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市教育局将汇总的意向入学数据发给各学校初审。各学校要认真核对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对初审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的批次,通过用(短信、电话、学校公众微信号、网站等公告等形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各批次的适龄儿童在学校通知的时间段,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到服务片区内的学校报名。同时,非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需填写《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
特别要提醒家长和监护人的是: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填报提交《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并不等于就是一定就读该学校,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填报或服从教育局调配。
(二)招生次序。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按批次、按顺序”(先按批次招生、同一批次按顺序招生)梯次招生,招完一批再招下一批。同一批次、同一顺序按同一标准对待,同一批次或同一顺序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将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决定(中心市区7所市直小学的招生梯次按《石狮市2019年秋季部分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而因学位限制不能解决的各类市直小学服务区内无房产新入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子女、企业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子女,由居住地服务区的学校上报教育局协助调剂到辖区内的其它学校就读。
逾期申请和报名者、不服从教育局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机会,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三)适龄残疾儿童的招生。仁爱学校要积极协助做好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和招生工作。各小学要将片区内适龄中、重度智残儿童推荐给仁爱学校;普通小学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随班就读轻度智障儿童;对无法到校就读的重症残疾适龄儿童要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确保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
(四)分类制定招生方案。中心城区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二校区、第六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等7所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石狮市2019年秋季部分市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执行;中心城区以外第四实小、三中附小、鹏山附小、厦外附小、进修附小、实附东明校区、实小蚶江校区、三小复光校区、泉师附小石狮校区等9所市直小学及仁爱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根据市政府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其余各类市直小学在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根据市政府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制定招生方案,充分征求所在镇(街道)意见,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五)明确居住证的持有时间。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批转的《石狮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狮政综〔2018〕59号)的政策预告“自2019年起,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将以监护人持有我市《居住证》半年以上(含半年)、父(母)就业证明(提供《劳动合同书》及工资条证明,或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为必要条件”,明确来石务工人员必须持有2019年3月1日前签发(不包含3月1日)的《居住证》,其随迁子女方可申请入学。监护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有涉嫌造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子女在我市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查办。
(六)实际入住、实际居住的认定。实际入住、实际居住是指已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入户调查属实。毛坯房按非实际入住、非实际居住认定。
石狮市七所市直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8个班400人
第二实验小学:6个班300人
第三实验小学:7个班350人
第五实验小学:10个班500人
第五实验小学第二校区:8个班400人
第六实验小学:8个班400人
实验中学附属小学:8个班400人
二、招生对象
2019年秋季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区域
实验小学:新华、龙华、华南社区。
第二实验小学: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以南林边地界晋江交界,西至原花园城社区,东至嘉福路、嘉丰路;金林社区。
第三实验小学:北至东港路,南至晋江地界,西至嘉福路、嘉丰路,东至濠江路。
第五实验小学:北至八七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杆头村和龙穴社区。
第五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北至宝岛路,南至八七路,西至濠江路,东至学府路;康城美墅、旭辉城;塘后村、前园村、前坑村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经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闽南理工学院(教师直系适龄子女)。
第六实验小学:北至北环路,南至香江路,西至南洋路,东至石泉二路;鼎盛上城。
实验中学附小:仙迹社区、新湖社区、华仑社区。
四、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或网上填报的入学调查信息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所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
1.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原居住户(1988年建市前已经入户入住家庭)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实际居住在学校服务区内并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2.落实《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的照顾政策。
驻石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招生区域内部队(包括边防、消防)等军人和烈士子女。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军(警)官证(士兵证);(2)户口簿;(3)所在部队的证明;(4)居住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
3.入选国家人才(科技)计划人才、省级人才计划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石狮市优秀人才和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荣誉人才的子女,可按照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申请选择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人才证书或者人才认定文件;(2)户口簿;(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招生区域内国家级道德模范、泉州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1)(2)类人才的子女;石狮市荣誉市民的子女(含祖孙关系);石狮市十佳职业经理人、石狮市十佳新锐设计师的子女;“石狮好人”“见义勇为市民”的子女;符合政府特殊照顾政策的子女可申请就近就读市直小学。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证书、认定文件或相关证明;(3)户口簿;
4.审核确定的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对象。(2)《石狮市新市民、民办高校、新闻行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积分入学准入卡;
5.市直(镇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只能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或镇区小学)中选择一所申请入学。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单位证明;(2)国库工资单;(3)户口簿;(4)房产证;(5)出生证;(6)儿童《预防接种证》。
6. 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1988年建市后入户的家庭适龄儿童),户主拥有房产并实际入住在学校服务区,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前。(2)房产证;
7.户籍在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主拥有房产并实际入住在学校服务区,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后至2019年6月26日前。
1. 户籍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此类对象可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3)出生证;
2.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并且其住所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此类对象可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
3.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房产而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入户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前,此类对象学校在完成以上1、2类入学需求的基础上,若有剩余学位,可以接受其入学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有适龄儿童要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本工作意见,对照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方案,根据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在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填报《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确认成功提交。市教育局将汇总的适龄儿童意向入学数据发给各学校初审。各学校要认真逐一核对适龄儿童的入学条件,对初审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的批次,以短信、电话、学校公众微信号、网站等公告等形式通知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登记造册。各批次的适龄儿童应在学校通知的时间段,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材料到服务片区内的学校登记。各学校及时通知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另行关注石狮市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同时把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信息反馈给教育局。
2.招生顺序。2019年秋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按批次、按顺序”(先按批次招生、同一批次按顺序招生)梯次招生,招完一批再招下一批。同一批次、同一顺序按同一标准对待。同一批次或同一顺序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入学顺序为:先以户籍登记时间先后为序,先登记先入学;后以购房时间先后为序,先购房先入学;再以实际入住先后为序,先入住先入学。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确定报名。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校学位不足而不能解决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居住地服务区的学校上报教育局协助调剂到附近的其它学校就读;附近学校调剂有困难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道)的有剩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3.中心城区7所市直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五小二校区、第六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招生区域内无房产而新入户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上7所市直小学服务区域内不能解决入学的);实际居住在以上7所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内企业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可在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预报名申请入学时(6月27至7月5日)填报以上中心城区7所小学除外的其他一所小学(具体报名方法见《石狮市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指南》或《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填报须知),届时所申报的其他小学仍没有学位可供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调配安排到其他区域公办学校入学。
4.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允许1名适龄儿童在招生区域市直小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中国大陆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
5. 实际入住、实际居住的认定。实际入住、实际居住是指已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入户调查属实。毛坯房按非实际入住、非实际居住认定。
6.逾期申请和报名者、不服从教育局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机会,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7.以上7所学校在遵循本工作意见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并发布通告,并于通告发布一周前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招生时间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下列招生时间,不得自行提前报名和招生。
6月26日,学校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向服务区域发布招生信息。
6月27至7月5日,市教育局在“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网址或二维码。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各批次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在网上电脑端或手机端填报《石狮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意向调查问卷》并确认提交,该信息将自动上传至石狮市教育局大数据平台。
7月9日至10日,由学校通知符合招生条件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校审查。
7月11日至12日,由学校通知第二批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校审查。
7月15日前,各学校将审核及入户调查后的拟招收学生名册和申请就读的学生名册(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7月18日,经市教育局审核无误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学生报名。确定招生对象,完成招生工作。
六、招生要求
(一)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生规模,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的原则。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选拔性的考试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三)招生登记时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版复印件上签名。
(四)学校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五)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材料应真实。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本片区生视为非片区生;原非片区生将取消该学生的申读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逾期申请就读和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非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需填写《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
七、本招生工作意见解释权归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咨询电话
1.湖滨区域
石狮市第二实验小学:0595-68890306
石狮市第三实验小学:0595-68899991或0595-68899990
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小:0595-88739010
新湖中心小学:0595-88875952
林边小学:0595-88797121
长福小学:0595-88700937
2.凤里区域
石狮市实验小学:0595-88876113
石狮市第六实验小学:0595-83961616或0595-83081616
大仑中心小学:0595-88591503
宽仁小学:0595-88884470
五星小学:0595-88789414
3.灵秀区域
石狮市第四实验小学:0595-88556260
鹏山附小:0595-88584530
厦外石分附小:0595-68892831
塘园小学:0595—36693006或0595-36693009
古洋小学:0595-88992202
华山小学:0595-88580751
港塘小学:0595-88588373或0595-88899079
塔前小学:0595-88581507
4.宝盖区域
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0595-68898237
石狮市第五实验小学二校区:13850788220
前坑小学:0595-88709063
坑东小学:0595-88709901
后垵小学:0595-88703092
三中附小:0595-88500232
锦峰实验学校:0595-88738803
塘边小学:0595-88713080
桃源小学:0595-83105553
进修学校附小:0595-83110122或0595-83110127
龟湖中心:0595-68899879
塘头小学:0595-88501902
5.蚶江区域
蚶江中心小学:0595—88680205
洪窟小学:0595-88653201或13788830208
华锦小学:0595-88911282或0595-88955322
峰山小学:0595-88653211
莲埭小学:0595-88681947
石湖小学:0595-88688361
锦里小学:0595—88685712
青莲小学:0595-68892008或0595-88912956
锦亭小学:0595-886825101350693327515980072359
石壁小学:0595-68210990或18965737197
实小蚶江校区:0595-88911631
6.永宁区域
永宁中心:0595-88481913
沙堤小学:0595-88483653
梅林小学:0595-88480397或0595-88482960
陶青小学:0595-88483695
霞泽小学:0595-88481092或13645998979
官聘学校:0595-88600251或15959582433
美江小学:0595-88483054或13799882161
岑江小学:0595-88483205或13959788929
银江学校:0595-88480370
7.祥芝区域
泉州师院附小石狮校区:0595-88901715
祥芝中心小学:0595-88211588
大堡小学:15159899629
莲坂小学 :18965787325
紫湖小学:0595-88986816或13960384323
8.鸿山区域
福民中心小学:15980097950
实中附小东明校区:0595-88982057
鸿山小学:0595-88901539或18050802020
锦林小学:0595-88981710或15359505781
邱厦小学:0595-88982830或18859787068
9.锦尚区域
琼山中心小学:0595-88981372或0595-88950166
东店小学:13905979952
锦里小学:0595-88915599
三小复光校区:0595-36699876
10.民办学校
中英文实验学校:0595-88551999
自然门学校:0595-88888935或0595-88888936
行实小学:0595-88499555
11.石狮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95-88877225或0595-8888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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