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党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通过省招事业人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通过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项目考试,也是进入事业单位,一般在乡镇工作,暂不使用编制。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只要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社部门都会从发文通知上岗之日起,为其起薪,并按月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入职人员,其工资套改、核算、发放,不需要本人操心,只要单位接到人事分配文件,本人也按时报到上岗,当月或者次月统一审核发放工资时,单位财会人员就会拿着本单位的工资表,和新增人员分配文件的复印件,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再依次到人社、财政部门审核盖章,最终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银行,统一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中。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实行“三堂会审”,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依次审核。编办审核是否在编,已登记入编为“在编人员”,超编或者暂未入编的正式职工,登记为“非在编人员”,只要是正式职工,不管其在编不在编,都不影响其工资发放。人社局负责审核工资发放数额,以及工资增长变化,财政局具体负责工资发放,并负责扣减社保费用等部分。
如果对当月工资出现疑问,可以依照具体分工,找相应部门核实:对工资具体数额、起薪时间等有疑问,找人社局;对扣减部分有疑问,找财政部门。编办只负责新增人员或者自然减员人员的的核准,如果是通过公考或者省考,未能及时入编,则可以找编办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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