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说的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干了什么不好的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想着能逃之夭夭,就算你躲得了一时,也躲不了一世,说不定你连3天都躲不了!
这不,阳光妹儿星期一报道的《今晨东桥口,电三轮撞倒老人后溜之大吉!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逃逸的三轮车驾驶员不到三天时间就被警方在德阳市西小区土灶王火锅门口路段抓捕归案了。
事发当天(5月10日)
事情经过
6月10日早上一辆无牌电三轮撞倒一位80多岁的老人后驾车逃逸,事发后警方通过走访现场目击者,得知逃逸电动三轮车沿凯江路向东方向逃逸。
现场勘查完毕后,警察蜀黍立即前往德阳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指挥中心查看天网,并联系德阳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四大队协助破案。
通过30多个小时的不间断调查西外街居福苑、华山路湘江街路段、凯江桥东头、凯江路天山路交汇处、峨眉山路长江东路、珠江桥西头等路段监控视频,发现逃逸车辆驾驶员经常出没于西外街居福苑、市医院、都市乐章小区、新洋洋百货等路段拉客,随即警察蜀黍们前往这些地点实施蹲点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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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11时许,蹲点的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西外街居福苑门口路段,嫌疑人外貌与肇事逃逸者身形相符。随后蹲点的民警一路跟随,反复对比逃逸车辆,最终确定该车及驾驶人是6月10日9点左右凯江桥东头交通事故逃逸车辆及逃逸人员。
随后警察蜀黍在德阳市西小区土灶王火锅门口路段将其抓捕归案。
据了解,被撞倒的大爷身体并无大碍,当时电三轮驾驶员只要下车询问被撞倒者并主动报警,等到警方来到现场,确认老人无碍后并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然而,由于三轮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这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警方正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肇事逃逸者也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都是无意为之,事故双方都不愿意遇到,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坦然面对,一定不能逃避。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当发生事故时,一定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电三轮驾驶员向被撞家属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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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ZN(实习)
审 | MY
编 | ZN(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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