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调整环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对中标初始合同价款在工期内变化的及时修订,也考验着我们业主、咨询单位精细化跟踪水平。建筑云学院的名师科研团队深入施工一线,认真研究、总结出价款调整存在的14个原因,由于影响价款因素较多,全文分为上、中、下三篇。
1法律法规的变化引发价款调整
①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因其工程造价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调整后价款。
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所规定调整时间,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增加的不予调整,价款减少的予以调整。
这里举个例子方便理解,某项工程与当月28日开标,基准日就是当月1日,若招标公司在28日前提前投标,并在28日前地方政府发布价款调整文件(人工费从98上涨到108),那么日后中标单位开工后结款须按调整后的价格108计算,因为政策是在基准日后发的。
若是由于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不调增,降价必须扣减。
2工程变更引发价款调整
了解工程量变更首先要了解其范围,施工单位的报价依据考虑以下六方面,招标人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工程量清单、当地造价政策信息,现场地质水文。若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任意一项或几项改变就会影响初始报价。通过相关的案例分析,在所有变更中,设计变更引发的变更占到80%。
变更的计价分为两类,变更引发分部分项目字目变化和变更引发措施方案发生变化。国家政策中给了三个原则:简化总结以后归纳为3句话,有适用的用适用项目的单价,没有适用的用类似项目的单价,既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考虑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由甲方认可。
计算变化差额时,单价措施项目就统计增减量乘单价(模板、脚手架);总价措施项目基数乘费率:变更前后总价措施项目的计算基数差值乘以总价措施项目当时费率。
3项目特征描述问题引发的价款调整
国家政策规定:与图纸不相符或者变更引起特征变化,应按新的特征确定项目综合单价。以下两 种情况解释说明
①梁图纸设计C30,清单编制描述为C25,投标人报只能按C25报,综合单价调整后,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②图纸设计C30,清单描述为C35,投标人按C35报,开工后按C30施工,这时要按C30处理
特征描述引发的调整事件,从本质上属于变更,责任由业主方承担,可能是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或咨询公司编制的清单图纸有问题,根源在于设计出现了问题。
4工程量偏差引发价款调整事件
工程量偏差指招标时,我们招标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某个子项目的清单工程量跟同一子目完成后双方认可的实际工程量的差异。
①当工程量偏差未超过15%时,按实际结算,单价固定不变
②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分两种情况
减少到15%以下时,减少后的量仍按实际结算,单价减少后剩余单价调高措施费调减
增加到15%以上时,增加以外的工程量单价调减而措施费调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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