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文理论方面同: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韩愈、柳宗元提出了更为明确、更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古文理论。概括来讲,韩、柳的古文理论有如下内容:其一,是“文以明道”。其二,在倡导“文以明道”的同时,也充分意识到“文”的作用。与他们之前的古文家有了明显的区别。其三,为文宜“自树立,不因循”,贵在创新。其四,韩愈论文非常重视作家的道德修养和文章的情感力量,认为这是写好文章的关键。柳宗元也主张人的气质“独要谨充之”,情感要“引笔行墨,快意累累”(《复杜温夫书》)地尽兴抒发,并认为:“君子遭世之理,则呻吟踊跃以求知于世。……于是感激愤悱,思奋其志略以效于当世,必形于文字,伸于歌咏。”(《娄二十四秀才花下对酒唱和诗序》)这里的“感激愤悱”与韩愈的“不平则鸣”有着内在的同一性,作为一种高度重视个人情感的理论主张,二者均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和意义。
韩愈
异:韩、柳理论主张的核心是“文以明道”说,他们倡导的文体文风改革也是以这个口号为主要标志的。从这一主张与现实政治紧相关联的实践性品格看,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就这一主张尤其是韩愈“明道”说的内涵来看,却没有比它之前的理论家提供更多的东西;而且一旦脱离了它产生的具体环境,作为一种普遍理论存在时,便会成为一种束缚,成为宣传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理论依据,常常使得文章缺乏真情实感,充满道学气。
柳宗元
韩、柳虽然规定了“明道”是为文的目的,“为文”只是明道的手段,但其古文理论的精华却在于对“文”的论述,也就是说,他们论“道”只关系到写什么,而论“文”则重在解决怎么写,怎样才能写好,相比之下,柳宗元无疑凝聚了他们更多的心力。后世一些道学家对韩愈大为不满,指责他“第一义是去学文字,第二义方去穷究道理”(《朱子语类》卷百三十七),是把道德与文章“倒学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正反证了韩愈对“文”的重视程度。如果我们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来考察,便会发现,韩、柳的古文理论之所以重“道”亦重“文”,甚至有时重“文”超过重“道”,实在是受到了自唐代以来逐渐复归了的杂文学观念的影响,同时也是杂文学观念在特定时期的集中表现。
在创作方面:韩愈、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但在政治、学术方面有同有异。他们都是中小地主阶层出身,都反对当时的藩镇与宦官。但柳宗元投身于王叔文集团的政治活动,主张改革;韩愈则对此持反对态度。他们的思想都以儒学为主导。但韩倾向于唯心主义,却坚决反对佛教;柳有朴素的唯物论成分,却又兼信佛学。他们的文论都主张文道合一,文质并重,学习先秦两汉作品而要有独创性,并且都擅长议论文、传记文。但韩愈尤长于碑志、序跋、哀祭等体;柳宗元的寓言、游记、骚赋等则为韩所不及。艺术风格方面,韩雄大而柳精悍。韩愈收召后学,传授古文,门下人才辈出;柳宗元贬谪南方时,也有从学的人,但缺乏特出知名之士,因此,韩的影响大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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