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房子一般不装防盗门,很多门是非常薄的木板门和玻璃门。
无论是火车上、在旅店、在会议室,甚至在餐厅,再值钱的包,放在那里根本没有人动。要是在外面丢了东西,有人捡到会交给警察局,或是找到地址将东西寄回来;在自助加油站,自己加多少油自己放钱进去,从来没有人不付钱加油。
无论商场,超市,还是自动贩卖机都从来不装所谓钱币识别系统,因为没有人使用假钱;日本人在商业闹市区逛街,手机或钱包就放在牛仔裤后兜上,不会有小偷偷走。
这当然不是说日本绝对没有盗窃行为,而是日本的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很好。
为什么日本会“路不拾遗”?人是理性的,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成本考量,如果说“路不拾遗”是事实,则一定是因为偷东西的成本太大,大到人们不愿偷、不敢偷,觉得是件非常划不来的事,就没有人或是极少人去做了。这个成本主要是法律成本和诚信成本。
就法律成本而言,日本对盗窃的处罚相当严厉。2012年2月,新华社一则报道说,66岁的鹤年正文(音译)在和歌山一座寺庙偷取一枚10日元的硬币时被捉,声称自己是出于“好玩”,获刑1年。
根据日本法律,盗窃数额较小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罚款,盗窃罪最重可判10年监禁或处罚款至多50万日元(6000美元)。
而根据大陆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可见,在日本,盗窃罪的门槛很低,偷盗10日元,约合不到一块钱人民币,竟被判刑一年,显示出日本人对偷盗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日本人视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据为己有为盗窃行为,捡到东西据为己有算“遗失物横领罪”,可处以一年以下徒刑及10万日元以下罚款。
因为日本人认为,无论主人的财物是放在家中,还是遗失在外面,其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捡到明明知道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和有意偷盗并无二异。
在日本,从幼儿园开始,就对孩子进行法律教育,告诫学生,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绝不能碰,即便捡到东西也要主动交到警察署,否则,视为偷盗,是违法行为。
有了这样严厉的法律,以及从小就接受的教育,日本人往往不敢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将捡到的财物占为己有,为了避免占有之嫌,势必想方设法物归原主,或主动交到警察署,这样做的好处不只是避嫌,还可以获利。
据日本作家桥本隆则先生介绍,日本对拾金不昧有很详细的奖励制度,拾到财物以后交到警察署的,在一年之内如果失主出现的话,可以获得整个财物的10%的份额,如果失主不出现,可以获得100%的份额。
日本有位垃圾场的工作人员捡到近两亿日元,马上送到警察署,可楞找不到失主,于是这个垃圾工就合法地拥有了这笔意外之财。
一面是对偷窃、盗取他人财物严厉惩罚,一面是对归还、保护他人财物大方奖励,这使得日本人不但不愿意偷盗,而且捡了他人财物会主动物归原主。
日本人不装防盗门,还因为公寓里都是摄像头,有些地方是警察强制,有的是方便管理 ,防止你做不法事情。
人家信用体系强大,而且钱全在卡里,偷了也没用。你说去人家偷什么,除了钱就是家用电器呗,你在超市打一个月工,冰箱、电视微波炉、苹果,一个月工资基本都能买了,谁还偷。
你偷了也没处销赃,你办个假都要去登记很多次,还要看你收入证明,还有租你的人很少有个体,都是给大公司代办,所以审查严,你犯罪成本太高,还没得赚,卖给收家用电器的也卖不了几个钱,还有很多家庭要往外扔,你捡也可以见到好的。
街道小,房间密集,你去一家偷东西,房子都在公路的边上能看见你,在一家弄出声了,大街对面都可以听到,不用说隔壁了。
基本上每一个社区走路20分左右,就有一个2人驻扎的警察办事处,问路什么的很方便,还可以直接处理案件。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不明白日本社会的法律和习俗,只能感叹日本社会。
其实,素质也是好制度的结果,并不仅仅是多读几本书就自然而来,知识越多越坏的例子多的是;更不光喊几嗓子道德喊得出来,更多的是制度约束与鼓励的结果。
为偷窃成风而苦不堪言,为捡到别人的东西该不该索取报酬而争论不休,不断地回过头去怀念毛时代的“路不拾遗”时,不如开眼向洋,向往一下日本的“路不拾遗”,跟日本人学学如何建立一个“路不拾遗”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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