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对外交往,与此前相比,有了一些新气象:中亚西亚很多地区成了蒙古帝国的一部分,中国与亚洲邻国等地的国际贸易也更为繁荣,中国与西欧世界有了直接的往来,不论是陆上丝绸之路还是海上丝绸之路上,都出现了众多中外著名的旅行家。
古代中国的汉族人,尤其是统一王朝的汉族人,习惯将自己所在的汉地看作天下的中心,外围则视作文明未开化的藩夷小国或者蛮荒地带,要么将他们完全边缘化,当作不存在,要么纳人羁縻和朝贡体系内。纳入这个体系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被纳入中央王朝官职体系、由中央王朝行使间接统治权的羁縻——土官地区;二是履行朝贡义务,但不接受中央王朝官职委任的国家或地区,不过他们的君主地位一般会得到中央王朝的册封;三是只有互市和正常的外交往来,与中央王朝没有任何臣属关系,但也被看作属于朝贡体系的国家和地区。
提到古代中央王朝的对外关系通常是指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中的政权间的关系。正常履行朝贡义务的政权多会被称作中央王朝的属国,两者间的关系时常看作是宗主和藩属国关系。但是,在元朝,藩属国所指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那些正常执行朝贡义务的国家,如高丽、安南、占城、缅国等。另一种情况是指钦察、察合台、窝阔台和伊利四大汗国,他们是元朝的宗藩属国,元朝则是其宗主国。
事实上,大蒙古国的统治者将“日出日没之地”都视为黄金家族的家产。除了自己直接统治的以外,不论是被征服的或者是和平归顺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入朝、称臣纳贡,而且不止于此,还要出军、出饷、出役夫配合元朝中央的军事行动,而且当黄金家族索求各种文物珍异时,他们也必须提供。这些地方不仅成为蒙古统治者进行经济掠夺的对象,内部的事务也经常受到大蒙古国的干预。未纳入蒙古势力范围内的地区,则尽量去征服。忽必烈一朝是元政府采用大规模用兵手段逼迫其亚洲近邻称臣纳贡的时期,但这些海外战争多以失败告终,元朝统治者欲直接或间接统治这些地区的打算一一落空。元朝与他们以及其他尚未进行过征服尝试的政权间的关系,也就逐渐回到以前的第二或第三层次的朝贡模式。
另一方面,宋朝鼓励蕃船到中国经商和鼓励中国商船海外贸易以收取市舶税(出入口税)的做法,元朝也继续施行,最多时曾设过七处管理。从真实的历史角度就能发现元朝统治者对这些藩属国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对周边的这些国家一般就是入侵,掠夺,但是对于当时蒙古的四大汗国,元朝中央的干预实际上是微乎其微的,那么既然都是藩属国,为何态度会这么大呢?
按道理来说,汗国首领的继立要得到元朝的允许,各汗国的蒙古宗王可从元朝得到他们在中原和江南地区的投下利益,在元朝的宗王同样也可从汗国农耕区获得利益。所以,严格讲来,元朝和四大汗国的关系只是蒙古世界的内部关系,他们之间的宗藩关系与前一种由朝贡体系确立的宗藩关系有很大的不同。不过,四大汗国毕竟是独立于元朝之外的政权,这种宗藩关系视作中外关系没有什么不妥,也就是说虽然同宗但并不听从中央命令,这就是现状,再加上四大汗国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所以元朝对这些汗国的干涉也就不了了之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