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3月30日消息:在公安部统筹指导和湖南、河南、广西等地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下,经深入细致的现场勘查、物证检验、侦查调查等工作,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客车起火事故原因现已查明:
系该车乘客陈建森(男,51岁,河南省新密市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而引发客车爆燃。
据了解,陈建森因买卖纠纷电话协商不成,欲前往广西桂林当面再次协商,如不成则威胁、报复卖家。途中,其非法携带的烟火药意外爆燃,引发客车起火事故。陈建森已在事故中死亡。
目前,事故善后、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幸存乘客讲述:
车厢后部最先起火,很快蔓延车厢
3月23日凌晨0时30分,躲过一劫的幸存者薛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车辆由开封始发,目的地是韶山。大巴起火部位是后部。“后面先烧起来的,不一会儿整个车都烧了起来。”
薛先生目前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车上坐的都是去韶山旅游的人,3月22日晨6时许,由河南开封始发,目的地是湖南韶山。
一路上车速并不快,并在多个服务区短暂停下,让乘客休整。“都是报团旅游的,互相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车上还有导游,一路上还给我们讲解韶山哪里好玩。”
薛先生称,他坐在车厢前部,事发时,车厢内有人突然大喊起火。他回头往后看去,车厢后部冒出熊熊大火。幸亏司机已停下了车,有人从车的前门下车,有人从车的后门下车。
下车后,他们急忙沿着应急车道向空旷地跑去。不到一分钟,他回头看见,整辆大巴已被大伙吞噬。薛先生介绍,起火后有人报警,接着消防和救护车赶到现场。
愿逝者安息,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拿生命开玩笑,何况还是别人的生命!
来源:澎湃新闻/上观新闻、桂林事儿,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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