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创新研究报告》
第7期(总第273期)2019-02-26
编者按:为了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欧洲需要一个全面的涵盖商业和公共管理的战略部署。2018年3月,欧洲政治战略中心发布《人工智能时代:确立以人为本的欧洲战略》(The Age of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wards a European Strategy for Human-Centric Machines)报告。该报告介绍了全球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和发展情况,分析了欧洲人工智能的发展态势,针对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劳动者被替代和人工智能偏见等问题提出了应对策略。本文就其主要内容进行摘编,并结合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进行简要分析。
一、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
1 发展人工智能对经济和社会具有重要影响
人工智能在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包括机器学习的文本、语音识别、用户行为分析、人工智能发布新闻等。同时,该技术已经向各高精尖领域进军,包括无人驾驶汽车、健康分析和精准医疗、网络安全应用和加密货币、欺诈自动检测、自动生产线等,其应用范围将超乎想象。
人工智能给经济带来的影响是显著的,也为许多企业带来生机。据估计,利用认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将使全球商业收入从2016年的64亿欧元,增长到2020年的378亿欧元。预计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为全球经济贡献12.8万亿欧元,相当于目前全球GDP增长了14%,并有望使2035年的生产率提高40%。
2012—2017年,专门研究人工智能应用的初创企业的全部风险资本融资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5%。仅在2016—2017年,资金就增加了2倍多,达到110亿欧元以上,反映出私人投资者的融资重点发生了巨大变化(图1)。
2 世界各国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
世界各国政府正在制订人工智能全面战略规划,包括政策计划、研究计划和对私人投资的财政支持。中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7个亚洲国家的政府在发展人工智能上处于领先地位。其中,我国的目标是到2030年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表1),并计划到2020年实现一系列具体目标,包括大规模生产芯片和提升制造业能源效率10%左右等。
加拿大寻求提升人工智能水平,制定一套包含法律法规、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美国更关注人工智能基础与长远研究领域,政府作为监管机构的作用微乎其微。
在欧洲,英国和芬兰政府制定了人工智能战略。法国政府委托特别工作组(The Mission Villani)为其提出人工智能战略,内容涵盖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相关措施(如营造一个适宜的法规框架),以及确保个人权利不受侵犯的相关措施。
二、人工智能发展存在的风险
1 人工智能的发展并非坦途
人工智能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如新技术可能导致劳动力冗余,个体担忧对个人信息失去控制,基于算法的在线平台逐渐扮演准公共角色等。
对此,各国政府都应保持警惕。一方面,鼓励支持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有利的监管环境和必要的投入,包括计算能力、数据、技能和资金;另一方面,决策者意识到该领域的新威胁,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引导技术发展方向,以制定全球标准和最佳实践为目标,确保技术为社会带来价值。
2 人工智能存在着固有偏差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基本分析、交流甚至法律的基础设施,会加剧现有的权力不对称性和偏见,我们必须谨慎对待。
人工智能技术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开发者的背景和偏见——这种非多元化环境导致的偏见,难以设计出社会运行的新范式,而这种偏见问题单靠市场力量也很难有效应对。即使所有的偏见都可以在开发阶段由科技企业和程序员加以纠正,人工智能技术仍存在着深层的隐患:如果数据在构成、取样或生态系统中就存在偏见,或者更广泛地说,偏见是社会结构的副产品,而不是人们思考方式所导致的偏见,那么精确算法对消除这种偏见的作用就非常有限。
因此,对“数字社会”的基本法则的制定不应仅仅交给开发者,政策制定者应该制订必要的条件框架来应对人工智能存在的固有偏见。
三、欧洲面临的双重挑战
应对人工智能风险,欧洲面临着内部和外部的双重挑战。内部挑战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和公共部门如何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二是如何建立适应未来技术发展的灵活监管框架,并尊重现有的社会和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捍卫民主、保护弱势群体(如儿童)及个人隐私等。
整个欧洲在数字技术方面进展缓慢,但欧洲有潜力在物联网与人工智能领域取得领先地位。通过创建机器互联系统并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欧洲企业将获得“AI倍增”效应,不仅能提高效率,而且能收获海量数据。
欧洲面临的外部挑战是人工智能在世界各地发展速度不均衡。一些地域拥有结构优势,如硅谷等地,具有独特的经济结构,其颠覆性创新拥有强大的商业应用前景。在中国,公共和私人投资不断涌向人工智能领域,而这也是不少欧洲企业海外投资和扩张的机遇所在。因此,如果中国企业能够实现更为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并充分利用海量数据,其将成为人工智能领域一个主要竞争者。此外,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努力在学术方面也有所体现。与美国或欧洲同行相比,中国研究人员目前发表的深度学习方面学术论文数量更多(图2)。虽然欧洲拥有更为强大的科研基础,但长期以来无法将有前途的发明转化为真正的创新,因而缺乏全球性的大型数字企业。
欧洲在专利申请和投资方面也落后于美国和中国。2002—2015年,印度的专利申请数量实现翻番,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增长也高达50%,而在同一时期,欧盟28成员国平均专利申请出现了负增长。
在投资方面,2016年,欧洲企业获得的外部投资为9亿~13亿欧元,而亚洲企业却获得投资12亿~20亿欧元,很多其他地区的科技企业在欧洲国家建立了人工智能中心,以便利用欧洲强大的研究基础设施和高端专业人才(图3)。
因此,欧洲应采取措施应对面临的挑战:一是创设一个有利于吸引人工智能投资的框架;二是确立全球人工智能质量标准。
四、欧盟采取的应对策略
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三个要素:强大的网络计算能力、复杂的算法、多元的海量数据。因此,应在这三个方面采取行动,为欧洲创造适宜人工智能发展的环境,投资相关配套技术,以及提供合适的保障措施。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正日益影响着人类的基本社会经济活动,这就要求执法当局提供相应的安全保证,相关法规应重点防止权力不对称和不平等的问题被放大,避免引起人们的担忧。
因此,欧洲发展人工智能应立足于四个维度(图4)。
l 支持: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l 教育:加强欧洲的人工智能人才建设。
l 执行:实现传统体制和政策工具的现代化转变。
l 引导:确保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路径。
1 支持:促进人工智能在欧洲的发展和应用
欧洲需要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并通过如下方式刺激供应和需求:
(1)扩大人工智能系统所需的数据源。监管方案的设计应有利于整个欧洲大陆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共享,同时确保《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所规定的个人数据保护的最高标准。
(2)投资基础设施并为人工智能设定有力的监管框架。新法规应开放投资,为人工智能开发提供关键基础设施,即电信基础设施和高性能计算设施等。
(3)促进人工智能中心的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研究的进步。2016—2020年,欧盟委员会每年投资1亿欧元,在欧盟各个业务领域创建数字创新中心,其中很大部分将用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欧洲应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推动创建一个人工智能研究机构的永久性网络。
(4)支持欧洲人工智能平台的创建。这种泛欧平台可以发挥咨询机构的作用,聚集来自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及金融界等不同行业的领军人物,识别人工智能发展的瓶颈,并为公共政策提供建议。
2 教育:加强欧洲的人工智能人才建设
(1)培养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才。人工智能应用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技术人才匮乏(图5)。近期技术领域并购活动激增,跨国公司多是通过收购活动获取人工智能的专业人才,据估计,全球真正有能力进行人工智能研究的专业人才不足1万人。
(2)以欧洲倡议为基础,打造下一代人工智能人才。欧盟委员会应对人才问题的战略以2016年“新技能议程”为核心,其中包括旨在帮助成年人克服数字文盲的技能保障措施。
(3)出台合理政策,避免个体伤害。全面的人工智能战略需要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使公众能够熟知这种新的数字生活方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定制服务,可以使个人获得精准服务,同时也会使人产生心理依赖。政府需出台数字和媒体知识普及战略,从而避免个体受此类伤害。
3 执行:实现传统体制和政策工具的现代化转变
(1)应对市场扭曲和权力不对称问题。数字时代有时会造成供应商和用户之间的不对等性,传统政策工具需要适应新的数字环境的各种要求,这也促使欧盟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制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数字单一市场战略》,以及电子隐私条例、对数字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保护和禁止地域封锁等。
(2)制定鼓励竞争的相关政策是最有效的传统管理方式。适当实施并购控制、反垄断和国家援助规则,可以防止市场扭曲并避免在数字价值链中产生瓶颈。同时,鼓励竞争的政策有助于创新型服务企业获得市场利润。因此,政府应精确调整并购管控措施,以免疏漏监管。
(3)政府部门应起带头示范作用。相关部门应不断研讨其人力资源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数据分析方面的人才,同时还应全面调整内部流程和管理结构。
4 引导:确保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路径
在人工智能的大时代来临之际,欧洲应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特色发展道路,制订人工智能欧盟行动计划(图6)。
该行动计划的核心要素包括:
(1)监督并定期报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应在欧盟层面制订详尽的统计指标,以量化评估所有形式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聚焦主要领域,探讨有效的公共政策。
(2)引入社会系统分析技术。多元化评估,尽量避免评估算法偏见带来的潜在后果,并将评估结果与监管措施公之于众。
(3)制定人工智能质量标准。一方面应涉及“设计合法”原则,保证开发人员在算法中嵌入法律因素,克服机器学习规避设计者的控制问题。另一方面应涉及“人机回环”原则,以确保在技术故障的情况下人类仍能够执行有关任务。
(4)执法。欧盟应制定相关机制,确保技术在应用和发布时满足质量要求,对违反质量标准者,公之于众,必要时将违反隐私保护、消费者保护或公平竞争法的行为,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
(5)推动全球多边倡议。欧盟应推动并积极参与多边对话,推进全球性人工智能开发的基本原则的制定。例如,起草《人工智能宪章》,并包括如下原则:禁止向专制政权或可能侵犯人权的行为开发或销售人工智能技术,禁止将人工智能技术用于致命武器研究等。
五、结论
欧盟应制定全面的人工智能战略,确保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发展方向。鉴于欧洲雄厚的工业基础,机器学习显得尤其重要,在这场人工智能全球性竞赛中,如果欧洲失去了领导地位,势必会对欧洲制造业、工作岗位、经济增长和创新带来不利影响。同时,面对人们对伦理问题的重大关注,欧洲责无旁贷,作为众望所归并拥有强大法规基础的欧盟,应引导技术开发朝以人为本、赋予消费者更大权力的方向发展,使其成为人工智能和未来社会发展的普遍原则。如果欧洲能把握住下一次技术进步的浪潮,在这个数字化的世界,虽然充满风险,但会迎来更多的机遇。
六、人工智能时代下的中国
人工智能发展经历了三起两落的过程,在21世纪初的第三次浪潮中,中国人工智能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整体规模处于世界上游水平,这主要体现在递进式且持续性的战略规划布局、扎实的基础条件、强有力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实力等方面。
相较于欧盟的缓慢发展和担忧,中国已为人工智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包括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对人工智能发展进行长期持续的资金投入。同时,中国已经关注在人才储备、学术研究和产业研发力量的布局。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无论是欧盟的“以人为本战略”还是美国的《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战略规划》,均体现了二者在该领域发展方向的领先意识,而我国在注重经济的同时,也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政策进行风险管控,引导我国的人工智能产业向健康、安全的方向发展。
文章来源
https://ec.europa.eu/epsc/sites/epsc/files/epsc_strategicnote_ai.pdf
编译:罗彧 巩玥 王达
《创新研究报告》编辑部:张丽琴 王国强 刘薇 王达 曹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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