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日前,一网友举报有人在杭州烈士陵园穿戴纳粹标志军服自拍的消息引发关注。
今天下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发布最新案情通报:
据了解,李某在烈士陵园附近一家理发店上班。2018年12月30日,杭州天降大雪,当晚10时许,李某与同事吴某等4人下班后一起前往萧山北干山烈士陵园打雪仗、拍摄雪景。当时,李某和吴某专门穿着由李某从老家订制的仿二战纳粹德国制服。
事后,李某将穿着军服的照片发布在其QQ空间,相关照片被迅速传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萧山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副所长谭华杰介绍,李某为“德国军迷”,通过一些二手交易网站订制、购买了许多各个时期的德国军服。警方在其手机内也发现了大量穿着德国军服的照片。
萧山警方表示,虽然收藏、穿着德国军服属于个人爱好,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李某在烈士陵园穿着纳粹德国军服自拍,是在不恰当的地点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其将这些照片发到网上,引起广泛传播,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目前,李某已被萧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回顾
2018年12月31日,网友@上帝之鹰_5zn 在微博反映:有人在杭州烈士陵园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这不是亵渎烈士是什么?并配上数张图。
对此,@杭州网警 昨日回应称,目前属地反馈,人已与昨晚找到,照片中的涉事男子以寻衅滋事刑拘,具体情况等属地官方发布,感谢网友的监督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友:干得漂亮,刑拘!!!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7日下午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 西湖之声记者 方涵
值班编辑: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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