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韩***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嘉园置业所销售的蓝湖九郡31号楼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欺骗购买者。本人于2018年4月份以6635每平米,购买了嘉园置业所销售的蓝湖九郡31号楼2单元3102号房源,并缴纳30%首付176733。事后得知没有预售证并进行催促售楼部说7月份可以办下来证件,7月份进行再次催促说到国庆节后,节后再次推脱,本人于2018年11月2号亲自到售楼部和项目地查看得知,31号楼尚未施工更不用说办理预售证了,之后到售楼部进行退款时,最终结果是等待开发商审批但是不能保证退款时间和金额,恳请领导给予帮助,使我尽快拿回我的血汗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陵区委督查室
您好,您反映问题我们已收悉。
蓝湖九郡项目位于崇皇街道渭阳路与西高路交汇处东南角,开发商为陕西嘉园置业集团,法定代表吕长江;小区物业为陕西绿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王荣超。该小区分四期建设,目前,一期7栋1337户已建成,入住1070户,入住率80%;二期4栋424户,三期6栋1357户,四期8栋1092户均在建设中。
经区建住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31号楼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暂未开工建设,已售7套。针对该小区违规销售问题,区建住局约谈了开发商负责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并退还违规销售所得购房款。同时,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目前,该网民的购房款已于11月9日退还。请广大群众共同监督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如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区建住局房管所举报,举报电话029-8692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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