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诉求:青沧线104国道维修半年多未完工 堵车严重
104国道已经修了差不多半年多了,什么时候能修好,现在早晚经常堵车,公交一遇堵车,也不往北面行驶了,给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
沧县交通运输局回复:
国道104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由于7、8月份连续降雨对工期造成较大影响,预计完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网友诉求:沧州东外环南街桥一年没修好
沧州市东外环南街与104国道交界处一跨度十米的桥一年没修好,导致此处每天严重拥堵,一公里的路程花费一小时,多次拨打民生热线均未解决,相关部门该作何解释?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投诉人所投诉的是我局作为建设单位修建的张家场桥,属于国道104柳孟春到海河路改建工程的一个桥梁,目前正在施工中。该桥梁有比较完善的辅道,能够保证车辆正常通行。该路段目前上沧州市区南北方向黄牌车通行的唯一通道,车流量很大,平时就易发生交通堵塞现象,这个情况投诉人表示理解。本路段正在报请市政府批准进行断交施工,下一步我处将督导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该路段建设任务。
该投诉人,主要是要求在此路段增派交警进行管理,交警属于公安部门,请其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其表示认同。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3日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决定对11个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冀民执告〔2018〕5号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11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上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及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民政部或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石家庄市翔翼路69号
联系电话:85231699、85231697
河北省民政厅
2018年11月12日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河北省永爱助老基金会
河北省华宇农业技术研究中心
河北仁爱疑难病医学研究所
河北省自由行服务行业协会
河北省建设监察学会
河北省影视企业家联谊会
河北省企业网络贸易促进会
河北省内燃机学会
河北省纺织工程学会
河北省能源研究会
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协会
来源:河北阳光理政平台、河北发布微信综合河北省民政厅网站、河北电视台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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