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向波叔诉苦,说本来挺要好的朋友,为了件小事跟他闹掰了。这种情况下要不是去挽回一下。挽不挽回,要看是这样的小事。
小事说小,可往往能成「大事」。因为小事常能窥视一个人的性格。
两个性格相差太大的人,做君子之交可能不错,若像好基友一样时常厮混在一起,闹掰是迟早的事。
这可是有前车之鉴的,比如小菠菜们熟悉的大师鲁迅和林语堂。
这两人起初是一对铁哥儿们,可到头来还是因为一些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鲁迅,民国有名的「怼王」,一根笔杆子尖锐冷酷,比枪还厉害,关键是脾气还很冲,能把人骂到瑟瑟发抖,怀疑人生。
林语堂,著名的「幽默大师」,「幽默」一词就是由他引进汉语的,将humor翻译成「幽默」。他是个比较逗的人,又因自小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性格里多了一份绅士的风度。
两人初识时,那真是「情投意合」,只看到对方的好。
那是1923年,林语堂刚回国,受聘于北京大学英文系。鲁迅也在北大,对林语堂这个小他14岁的后辈一见如故,并在次年创办《丝语》时,邀请他加入。
林语堂跟着鲁迅这位老哥哥,以笔为枪,直指一切祸国殃民的牛鬼蛇神。
此时,他们是战友,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五卅惨案后,整天口诛笔伐的文人,自然要受到「特别」关注的。林语堂遭段祺瑞政府通缉,只好跑到厦门避风头。他受聘于厦门大学,担任校文科部主任兼国学研究院总秘书。
自己安全了,他也没忘记老哥哥鲁迅。林语堂向校长举荐鲁迅,把他也弄到厦大教书。
鲁迅这个人我们也知道,典型的傲娇文人,即便是寄人篱下,也绝不肯低头。
厦大本来是以理科起家,林语堂和鲁迅来了,办起了国学院,自然是要分掉理学院一半资金,厦大理科部主任兼财务部长刘树杞因此很看不惯这些文人,日常生活中对鲁迅百般刁难。
正好撞上鲁迅也不是好惹的,一来二去,两人就交恶了。本来鲁迅想一走了之,可是顾及林语堂的处境:自己要是走了,林语堂就更要受到众人排挤。
为了林语堂,他硬着头皮留了下来。
此时,他们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
然而,友谊的小船终究没挺过时间的波浪。
1927年,鲁迅实在受不了厦大这个地方,跳槽到广州的中山大学。本来他也劝过林语堂跟他一起走,但厦门是林语堂的老家,家里还有兄弟亲人在,他留了下来。
两人不在同一战场了,分歧也渐渐显现。
林语堂开始自由发挥,他爱写闲适的小品文,用鲁迅的话来讲,就是现实感不强。
林的小品都是无聊的玩意儿。
鲁迅很看不惯这种风格,心中不悦。心里不爽但又不明讲,还暗戳戳地记恨对方。哎,最怕这样的。
等到哪一天被引爆,那真是无法挽回了。
1927年10月4日摄于上海。前排左起:周建人、许广平、鲁迅;后排左起: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
两人的矛盾被引爆,是在一个饭局上。
1929年,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李小峰曾是鲁迅的学生,被自己的老师告上法庭,这事传出去也太狗血了,他想着能不能私下调解,就找了鲁迅的老乡郁达夫当和事佬。
8月28日这天,李小峰在南云楼摆酒宴请鲁迅和郁达夫,为避免气氛尴尬,同时邀请了林语堂夫妇。
本来大家聊得好好的,几杯酒下肚后,不知怎么就聊到了张友松,是李小峰的同学,他曾对鲁迅说也想办一个出版社,并承诺过决不像其他书局(意指北新)那样拖欠作者稿费。
林语堂比较随性,人又话多,就附合了几句。这下可好,李小峰怀疑鲁迅之所以要告他,是受了张小松的挑拨。
而鲁迅觉得林语堂话里有话,像是在讽刺自己贪财。一瞬间火气就上来了,酒一上头,拍桌子喝道:
我要声明!我要声明!语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
林语堂立马站起来辩解:
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
两人越说越上火,气得吹胡子瞪眼,如斗鸡般足足对视了一两分钟。
郁达夫见势不妙,赶紧按鲁迅坐下,又拉着林语堂夫妇离开。宴席不欢而散,两人的感情也亮起了红灯。
后来林语堂在日记中记道:
八月底与鲁迅对骂,颇有趣,此人已成神经病。
30年代,是林语堂在中国文坛上最活跃的时期,接连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和《宇宙风》三本刊物,一本正经地当起了「幽默大师」。
其实他何尝不知道国难深重?可再怎么着你还是得吃喝拉撒,既然这些是每天避不开的事,何不做好一点,讲究一点?国难已经够深重了,何必一定要把自己逼得喘不过气来?
他想开辟一处比较中立的空间,一个能喘喘气的空间。
而鲁迅呢,则在1930年参加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为左联盟主之一。他的风格我们太熟悉了,自然是看不上林语堂的。
他觉得国内现在一团糟,学生们在流血,革命者拿命在拼,中国最需要的是匕首和枪。林语堂却整天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那是华而不实的摆设,所以对于林语堂办的刊物,他并不看好。
在一次文人聚会上,鲁迅毫不客气地指出:
每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不幽默的事,刊物又哪里办得好!
那么多朋友在场,他一点面子都不给,把林语堂气得够呛。有人见气氛不对,赶紧转移话题,才把这场子救下来。
事实上,《论语》办得相当好,1933年还被称为「幽默年」,一时幽默成风。
估计鲁迅见到这样的景象,心里更加来气。
1933年2月17日,英国作家萧伯纳访沪,受到民权保障同盟成员欢迎。宋庆龄寓所前合影:从右至左:鲁迅、林语堂、蔡元培、伊罗生、宋庆龄、萧伯纳、史沫特莱。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心生怨怼的时候,无论他做什么,都是看不顺眼的。
1933年6月,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圈内的好友都心痛不已,但这种时候鲁迅竟然还有精力去怨林语堂,就因为他没有参加杨杏佛入殓仪式。
其实,当时林语堂是被国民党特务盯得太紧,不便出门。见他不来,鲁迅便像踩到人家小尾巴一样。
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
可是,到了出殡下葬仪式的时候,却又反过来,林语堂去了,鲁迅倒是没出现。
这两人的「较量」,在我们看来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偏偏当事人都不肯让步。
有人统计过鲁迅的日记,其中记录与林语堂相交大约11年里,他们相争的次数有127次之多,平均一年有12次,每个月1次。
左起:林语堂、鲁迅,宋庆龄、史沫特莱
平心而论,鲁迅对这个小他14岁的后辈,是真的关爱过。他时常「提点」林语堂,不希望他走得太远,更不希望他「误入歧途」。因此他对林语堂的抱怨,与其说是出于嫉妒,不如说是因为「恨铁不成钢」。
只是鲁迅提点人的方式,确实不太好接受。
在林语堂看来,他有自己想走的路,有自己的行事方式。他无心针对这位老哥,只不过他们确实不是一个频道上的人,他越是辩解,鲁迅对他的误解就越深。
1935年,林语堂举家去了美国,1936年,鲁迅病逝。
林语堂于1937年1月1日发表了《悼鲁迅》一文,
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他曾说,「骂人是保持学者自身的尊严,不骂人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也许相互看不起只是表面,内心还是相互敬仰的。
即使相互敬仰,彼此也不会想成为对方那样的人。
很多小菠菜常叹息,越长大,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其实很正常,人过了30岁,还能找到两三个至真至信的朋友,实在太难得。
这并不妨碍我们去敬佩一个人,敬佩他的才华、品格,但却终究做不成朋友。与其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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