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狼父从女儿小美(化名)小学开始就伸出狼爪性侵、猥亵,小美上了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后直觉父亲行为不对,但狼父却以“清洁”为由含糊带过,从99年至前年间总计697次,狼父全盘否认,新北地院合议庭不采信,依加重强制性交及乘机性交等罪,判刑20年6月;狼父不服提上诉,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判刑合理,将上诉驳回。
检警调查,狼父的犯行从小美(现年17岁)读小学三年级开始,趁同床之际、小美入睡前,抚摸胸部,甚至以手指、下体性侵得逞,直到102年总计312次;小学六年级后,小美上了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才知道父亲的行为不对,返家向父亲抱怨,父亲却以“这是清洁”为由含糊带过。
小美升到高中一年级时,狼父竟趁看完色情影片,等女儿熟睡之际,在棉被底下摸女儿的胸部及下体,再以手指性侵,小美吓得装睡,总计遭猥亵384次,直到去年3月14日,狼父再度猥亵女儿,隔日,小美忍无可忍向老师诉苦,全案因而曝光。狼父于警询时辩称,女儿应该是小说或电视看太多,或是以前被骂,怀恨在心,长大后报复,审理时又坚称不可能对自己小孩做出这种事。
合议庭认为,小美所述无重大瑕疵且前后一致,另依学校老师、心理谘商师等人观察可知,小美对父亲具有关爱之情,看不出有诬陷动机;此外,小美至今仍不解为何父亲会做这么严重的事伤害她,甚至随时害怕父亲晚上又来性侵,也不敢告知自己有尿道炎、下体疼痛及小便困难,担心父亲又以清洁为由性侵,小美确实因而出现创伤反应。合议庭斥责狼父为满足个人性欲,长期违悖人伦纲常,把女儿当作泄欲对象,为社会道德、法理所不容,应严予非难,犯后一再否认犯行,并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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