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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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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见
京高法发〔2018〕529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就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达成如下意见。
一、联动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第一条 因案件执行需要,人民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下列信息:
(一)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暂住地、公民身份号码、照片等);
(二)出入境证件信息及出入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有证件种类名称、证件号码、照片、出入境时间、前往国家或地区名称、登记联系电话);
(三)车辆登记信息(包括车辆车牌号、车辆品牌、型号、类型、车辆识别码、注册登记机关及注册日期、抵押权人、查封扣押机关名称、查封扣押文书名称);
(四)旅店住宿信息(包括入住时间、退房时间、住宿旅馆名称、住宿旅馆地址、登记联系电话)。
第二条 上述信息能够通过网络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直接从网络获取。
不能通过网络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询信息函,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协助。当场不能反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给人民法院。
第三条 人民法院需要查询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法定代表人等人员的信息以及拟处置房产上的户籍登记信息的,按照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联动查找、控制被执行人
第四条 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需要查找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人员的,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找函。公安机关查找到相关人员下落信息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司法拘留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控函和司法拘留决定书。
公安机关在发现相关人员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公安机关已查找到相关人员下落信息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采取措施的,应当及时将上述人员的下落信息反馈给人民法院。
第六条 人民法院已经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查控。
三、联动打击拒执犯罪
第七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员,可以先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后,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民事强制执行的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司法拘留期限届满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以及涉嫌犯罪的行为人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采取强制措施。
第八条 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主要包括:
(一)《案件移送函》;
(二)生效法律文书;
(三)案件执行情况说明;
(四)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材料。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证据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侦查,案情重大疑难的,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但缺乏相应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法院在指定期限内补充;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立案审查的期限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反馈给人民法院。
第十条 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
第十二条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大对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帮教力度,促使其认罪悔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办理妨害公务案件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案件,比照本意见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有关程序办理。
四、其他联动工作
第十五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依法处置。
人民法院开展规模较大的案件执行活动,应当制定执行预案,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需要公安机关维持执行现场秩序、预防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到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进行路检、临检等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车辆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公安机关在办理车辆年检、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发现上述车辆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定期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人员信通过公安机关推送给全市旅馆业单位(含接待住宿洗浴场所)。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大委托律师调查制度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力度,除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必须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外,人民法院可依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其代理律师发出委托调查令。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进行调查。
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接受委托调查等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和指导。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意见所述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本条规定的裁定。
第二十条 本意见涉及公安机关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由各级人民法院住所地区级公安机关办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统一指导部署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适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争议和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另行协商解决。
附:系列文章
编者按:我们已陆续推出100篇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已整编出版。我们从当事人角度结合财产保全与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剖析最高法院裁判思路,期能对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供实务参考。正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者希望通过对系列案例的解读,帮助当事人在保全与执行程序中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知识体系系列文章:
01:最高法院:如何判断财产保全是否存在错误以及相应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02:最高法院:超标的额保全查封的判断标准、解决方式及救济渠道如何确定?
03: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4: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5: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问题(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6:最高院:诉前保全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7:保全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8:财产保全的解除及注意事项(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09:如何才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0:强制执行依据和管辖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1:执行行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中的法律适用实务及注意事项(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2:执行和解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3:执行担保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及注意事项(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4: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时应如何处理?(1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5: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相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6:执行回转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7: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8: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19: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0: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1:执行程序中应如何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2:受让的债权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3:应如何执行债务人的存款?(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4:债务人的股权、证券、期货账户资金应如何执行?(1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5:如何对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执行? (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6:当事人如何申请撤销执行拍卖?(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7:司法拍卖程序中评估价格太低当事人不服时应如何救济?(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8: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以物抵债"应如何处理?(1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29: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如何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0: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应如何处理?(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1:执行过程中如何办理产权证照转移手续?(16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指定行为怎么办?(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3: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义务时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4:被采取限高措施的自然人能否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2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5:执行程序中一人竞买的拍卖能否合法有效?(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6:如何撤销破产拍卖?(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7: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怎么办?(2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8:执行程序中如何才能申请中止执行?(2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39: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才能申请终结执行?(1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0:申请参与分配债权的受偿顺序应如何确定?(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1: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2:单独拍卖土地导致"房地分离"的拍卖行为应否有效?(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3:法定代表人被"拉黑",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4:法院对执行异议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当事人应如何救济?(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5:执行程序中应如何确认利害关系人主体资格?(13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6:案外人可否同时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提出异议(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7:什么样的执行异议申请会被认定为重复诉讼?(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7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8:执行程序中应如何实现债务抵销?(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7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49: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如何适用“先本后息”规则?(7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0:轮候查封债权人能否申请参与分配?(5部法律司法解释及5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1:当事人能否就法院作出的《XX通知》提起执行异议?(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5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文书,申请人如何提起拒执罪自诉?
53:保全保险费应由谁承担?(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5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4: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8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5:执转破中申请人的债权如何得到清偿?(12部法律司法解释及9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7:共有财产应如何强制执行?(11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8: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10部法律司法解释及6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59:受让金融不良债权,应如何计算利息?(9部法律司法解释及4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60: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实务及注意事项(4部法律司法解释及4个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关于我们
李舒律师 唐青林律师
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并购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公司保卫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裁判综述及诉讼指南》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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