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陕西女孩网购银环蛇当宠物被咬死的消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云南作为一个野生动物种类繁多的省份,野生动物交易流通率很高,其中有很多野生动物还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最近,红河州弥勒市森林公安就通过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据了解,从2018年5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红河州开远市、弥勒市等地向他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然后再运输到开远市、弥勒市市区进行出售,从中赚取差价。7月4日,文某某正在弥勒市弥阳镇出售野生动物时,被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共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锦鸡1只、领角鸮3只、凤头鹰1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黑领椋鸟2只、石鸡4只、刺猬5只。
据文某某交代,三年前他就曾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处罚,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仍不知悔改无视法律,重操旧业,将一只只野生鸟类作为谋生赚钱的工具。而在他将野生动物装进笼子的同时,也将自己装进了“囚笼”。
在被称为野生动物王国的云南,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例也是数见不鲜。在今年6月,昆明警方和文山警方曾联手破获了一起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解救出400多只野生鸟,涉案野生动物为画眉鸟375只、鹧鸪18只、鹌鹑7只、斑鸠1只。嫌疑人通过微信、快手等社交平台,将野生动物交易给北京、广东、山东、陕西等地的买家。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普洱市一市民遇到有人贩卖小猕猴,该市民看到后觉得小猕猴很可怜,于是购买后报警交给森林公安。猕猴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普洱是其经常出没的地区。2018年6月,普洱市墨江县一群众主动向墨江县森林公安局上交一只年幼的“呆萌”小猕猴,希望交由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救助;此前,有群众联系宁洱县森林公安局称家中有两只饲养多年的猕猴,在看到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材料后,认识到私自圈养猕猴的错误,故决定主动上交森林公安接受处罚。
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例其实在全国都有迹可循,而云南是野生动物交易输出省份,除了通过网络向国内其他省份买家出售野生动物,其交易范围甚至辐射到东南亚国家,更是象牙、羊角、穿山甲等珍稀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频发地。因此,考虑到地理区位因素和自然气候环境,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为野生动物守住他们的家。作为居民个体,则应有买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遵守法律,守住善良。
《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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