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为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一定要让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商提供“五证两书”的原件。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管局颁发。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五证齐全
2014年3月,大同市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工建设的“晓东商贸城”建设工程为地上6层,地下一层,楼体高约25米,经营规划为1-4层为商场,5-6层为商务酒店,-1层为集贸市场。
2014年10月25日开始,该公司向社会公开销售商业铺面,经过多次大型招商活动,最终销售170多户,金额为2500多万元,收取购房户的房款后,签订《商业铺面认购协议书》和《铺面返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
2015年10月1日,交房时间到期后,销售的20000多平米商铺未有任何交房举动,购房者纷纷找到该公司,要求履行合同,兑现承诺,然而却最让人担心的事发生啦,该房产根本就是手续不全,提前销售的违法建筑,购房者瞬间感觉被骗,购房款索要无门,求助于大同市政府12345热线,后大同市相关部门规划局,产权办等要求该公司停止销售,同时查封其售楼部,然而时至今日,该公司一直没有停止过销售,反而与政府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2015年11月13日,“晓东商贸城”更名为“晓东生活购物广场”,并重新剪彩售房,大肆宣扬售后返租。
2001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返租或者变相售后返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房。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明确表态:对承诺售后返租、返本销售的,予以严肃处理。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二条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2013年最高法重申“返租”问题,并对存在虚假宣传内容的“售后包租”现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018年3月,“晓东生活购物广场”将其一层商铺出租,负一层商业租给了佳家玛超市,该超市是大同市北城最大的一家超市,孰不知这是一栋违法建筑,是一栋未经消防验收的非法建筑,紧邻居民区,小学区,商场北门门口摆放着5-6个过期灭火器,同时其内部经销的又是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2018年8月10日,我们来到大同市政务大厅,向市规划局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且一科员作了详细解释,大同市“晓东商贸城”属违法建设,未批先建,并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法规科已做了处罚,同时正在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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