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加压用力,着力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古城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副站长李新花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9月18日,古城街办安排刘家庄村将土地补偿款转至该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账户代管,该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收到该款项后,开具了结算票据,但并未交付给刘家庄村村委,导致该款项收支未及时计入村集体账,在村内造成不良影响。李新花作为该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副站长(主持经管站工作),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15日,市监委初核期间,该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2018年7月,李新花受到警告处分(处分期限6个月)。
侯镇第三初级中学违规套取学校经费和生活费问题。
2016年至2018年,侯镇第三初级中学通过虚报学校保洁员人数和餐厅临时工人数的方式,套取学校经费和生活费用于支付临时顶岗人员工资。李长海作为学校校长,对此负主要责任;李志强作为学校总务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7月,李长海、李志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李甲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18年2月7日下午,李甲收受其战友、市府办驾驶员于某某赠送的一箱鞭炮,并被告知该箱鞭炮系化龙镇西丰村烟花爆竹个体经销商梁某某赠送,希望在安全生产检查中给予照顾。2018年5月13日,市纪委立案审查期间,李甲将该箱鞭炮退还。2018年7月,李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稻田镇狮子王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导明侵占村民建房押金问题。
2009年,杨导明任稻田镇狮子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收取村民杨某某建房押金,2010年该村会计尹某某辞职后该押金由杨导明保管,一直未退还杨某某。2014年9月,杨导明不再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未将该款项与村委交接,而是全部用作家庭开支。2018年5月,该镇纪委初核期间,杨导明将建房押金退还杨某某。2018年7月,杨导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寿光市恒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爱民私设“小金库”问题。
王爱民任寿光市恒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市金惠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期间,2016年4月-5月,通过建筑材料结余款、工地废品材料变卖款、工地管理罚没款等违规设立“小金库”。王爱民作为公司总经理,对此负主要责任。2017年4月,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城投集团工程建设领域纪律处分规定》和《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手册》等规定,对王爱民作出辞退、解除聘任合同处理,并对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予以追缴。2018年7月,王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寿光市交运汽车站有限公司瞒报基数少缴、虚增基数多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建东任寿光市交运汽车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期间,该公司存在瞒报基数少缴、虚增基数多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4月26日,该公司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李建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李建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事关人心向背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作为,在加强业务领域专项检查的同时,增强协调联动合力,突出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问题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共寿光市纪委寿光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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