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日中午,猫眼电影数据显示影版《爱情公寓》的“想看数”为142万左右,可见这部承载了90后回忆的轻喜剧就算经历了很多不愉快的事,还是被很多人期待。
但接下来要说的事可就得认真起来了,近期《爱情公寓》原版权方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以下简称“联凡”)发表声明,影版《爱情公寓》为擅自投资和制作,目前已向电影局要求停止该片上映。
这里先带大家梳理一下关系:
剧版《爱情公寓》早期由联凡出品并享受全部权利,包括“爱情公寓”商标注册证。
但影版的出品方是上海高格影视制作公司(以下简称“高格”)。然而剧版《爱情公寓》1-4季的剧本与影版《爱情公寓》的编剧都是汪远,所以现在是两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综上引起这场版权之争的关键人物是编剧汪远。
右一为汪远
剧版《爱情公寓》的编剧是汪远,当时的出品方“联凡”认为影版《爱情公寓》的剧本是基于剧版创作,应当提前告知。而影版出品方“高格”认为自己拥有《爱情公寓》的著作权,因为汪远也是影版的编剧,那张“作品登记证书”上,著作权人就是汪远。
说了这么多,不洁也是觉得有意思,《爱情公寓》的著作版权到底是谁的两家应该都清楚,当初所说的“抄袭”并不是无据可依,那么本来就是“借鉴”过来的剧本,就没必要再争夺版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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